强制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强制险过期两个月
汽车强制险是由政府部门强制进行保险,与商业险不同,汽车强制险是汽车必须办理的一种险种。重在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保护,避免受害者在肇事者事故后逃逸或无力承担赔偿费用时得不到赔偿,那么汽车强制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理呢?
一般车主都会给自己的汽车投保汽车强制险和其他需要的险种,当汽车强制险过期后,保险公司理赔时会直接使用其他投保的险种进行理赔吗?下面笔者将具体介绍。
汽车强制险是国家的强制险种,也就是交强险,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是汽车强制险的保险金额较低,所以很多车主在购买汽车强制险的同时还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汽车强制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汽车强制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如果给车辆投保汽车强制险的同时还为汽车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由于强制险过期而没有续交,这样的话是不能简单依据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来进行理赔的,应该先讨论汽车强制险部分的理赔金额由谁负责这一问题,而理赔金额应该扣除汽车强制险范围内的赔付金额。
当购买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应先在汽车强制险的赔付范围内进行赔付,超出理赔金额上限的部分,再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如果强制险过期,汽车强制险部分的赔付应由投保人本人承担,而超出汽车强制险核定赔付范围的金额才可以用第三者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
我国交通意外保险的赔付顺序也规定由汽车强制险首先进行赔付,其余各险种要在超出强制险赔付范围之外才可赔付。也就是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如果汽车强制险过期未续保,车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车强制险的理赔金额,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会承担。平安保险公司提醒广大车主,强制险过期要及时续保,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为了最终解决这一问题,平安网销车险为广大客户提供了续保提醒服务,即在强制险过期之前的40-50天,通过短信提醒车主续保,这就免去了强制险过期所可能给车主带来的麻烦。
因为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一种保险,而且全国统一执行,因此许多人认为按规定缴纳就行了,不需要深入了解,甚至有人认为强制的机动车强制险没有必要,其实这都是对机动车强制险认识的不足,甚至是误区。
机动车强制险的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可以说机动车强制险更多的是非盈利性的保险。
首先应该分清楚机动车强制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区别,也就是在赔偿原则、保障范围等方面的不同。例如,与一般的第三者责任险不同的是,机动车强制险施行的是分项责任原则,而且第三者责任险是在机动车强制险赔偿后的补充赔偿。
在保障范围上,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机动车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除了上述区别外,车主还应该注意的是,并非购买机动车强制险就足够了,对于其他附加险,车主最好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选择购买,一般来说,新车的险种要尽量求全。一些常见的必要商业险种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针对此项,许多保险公司都有不同的“套餐”供车主选择。以平安车险为例,一般都会为客户提供三套不同的保险组合,适合不同类型的车主选择。
另外,车主在机动车强制险以及其他汽车商业保险投保时还要注意一些小的细节,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比如,不要重复投保,不要超额投保或者不足额投保等。保险合同到期后,还要及时续保,避免汽车保险出现“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