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费过高,赔付额过低,遭质疑

 所属分类:  2013-4-22 17:35:17    加入收藏
 有司机说,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相比,目前的交强险保费高,但是赔付额却过低,在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甚至只有一千多元,根本不能解决赔偿问题。

    有的司机说,交强险区分损失类别是不对的。应当明确交强险理赔不区分损失类别,在总的保险限额内的损失,都应当赔付。

    有的司机说,目前的交强险,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无过错的也要赔付400元,结果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在一起轻微事故中,无过错方赔了400元,有过错的一方却只赔160元。对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应当以过错为基础;对于人身损害,则不应当以过错为基础,这样才能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权益。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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