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车辆购置税政策做出调整
国务院本周发布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其中明确提出将“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这意味着,一手撑起今年车市高增长率的车辆购置税政策,可能变得更加“立体”。
国务院年初出台的汽车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对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施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即税率从10%减至5%。这一措施与燃油税政策相呼应,政策一出,10万元级别家用轿车市场随之火爆,自主品牌轿车更是把高昂多年的日系车压了下去,自主品牌轿车市场份额逼近三成。
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此番调整,可能出于两个考虑:一是鼓励中低排量的轿车消费,以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另外就是扶持自主品牌汽车,因为大部分的自主品牌轿车目前均处于中低排量级别。
国务院明确车辆购置税政策将调整,则意味着政策可能不会简单到期结束,而是丰富其调整手法,以发挥更全面的作用,双管齐下护航车市。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购置税减半政策如不延期,车市需求可能在短期内被透支,一旦明年经济有所波动,车市就不能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从中长期看,中国车市的刚性需求则仍足以拉动市场保持10年以上的高增长期。
如果购置税减半政策延期,更能够保证完成汽车业振兴规划要求的未来三年保持10%以上增长率的任务。但国家税收因此将受到更多影响。特别是公路建设资金可能跟不上,最终影响到汽车的普及和使用。反对购置税减半政策延期的专家还认为,长期对1.6L排量以下车型实行优惠,车市的结构性增长特征将越发明显。而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并不是排量越低的汽车,对节能减排的效果就越好。
购置税减半政策因此面临进退两难境地。国家发改委负责汽车产业政策的官员此前透露,“购置税减半政策将不会延期,但购置税的征收标准和相关细则将会进行调整”。这就是国务院需要专门研究购置税调整问题的原因。
工信部目前正在酝酿的将汽车排放和财税挂钩政策,也把汽车节能环保从简单的排量限制向灵活的排放控制转变。
此外,购置税政策可能会和鼓励新能源汽车政策相结合。目前国内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正处在起步期。业内专家认为,新能源汽车具有直接的节能环保作用,因此不应和传统动力汽车承担同样的税收负担,而应该考虑对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提高为10%
财政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同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税率为10%。为扩大内需,我国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排量在1.6升及以下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排量在1.6升及以下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财税[201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