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险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

 所属分类:  2013-4-24 12:37:46    加入收藏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不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车辆损失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

     通常是指车主在投保购买此险种后,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给保险公司,车主领到的理赔额会更多。但不计免赔险只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

     车主须知不计免赔险的四不赔

     虽然不计免赔险能将车主的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不计免赔险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与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车主应当知道不计免赔险的除外责任,避免发生理赔纠纷。

     加扣免赔率

     车险条款规定,不计免赔险的理赔范围并没有包括加扣免赔率。通常加扣免赔率的实施条件是汽车多次出险、非约定驾驶员出险、汽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在盗抢险理赔过程中由于车主缺少理赔资料而导致增加免赔率等现象。

     其实这类加扣免赔率是由于车主违反某些合同约定或自身驾驶技术不过关,保险公司酌情增加免赔率,便于告诫车主驾车要注意安全第一。

     但加扣免赔率并未涉及车主事故责任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不计免赔险自然就对它们没有用。

     附加险免赔率

     车险专家解释道,不计免赔险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不计免赔险只对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免赔率有效用,将车主事故责任所应承担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但附加险之间是不能相互起作用的,不计免赔险无法将盗抢险、自燃险与无过失责任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2013年5月24日

警惕防范4S店以旧换新陷阱利用车险牟利
    汽车4S店“以旧换新”业务正蓬勃兴起,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二手车置换机制尚未健全,4S店“以旧换新”存在夸大旧车问题、新车优惠有假、利用车险牟利加价销售三大陷阱,应该警惕防范。 一是故意夸大旧车问题,降低旧车收购价。对此业内人士建议,置换之前,消费者要了解置换市场信息,应该做到多看、多查、多问,不但要货比三家,还要看看新车价格,这样才能在谈价时占得先机。同时,多咨询,了解新车情况以及旧车置换业务的优惠政策。 二是新车优惠有虚假。在置换后,一些4S店往往对客户在选购新车时设置限制,使得消费者从中...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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