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便捷快速地办妥理赔手续?

 所属分类:  2013-4-26 9:53:15    加入收藏

专家答疑:牢记理赔流程

一位车险专家说,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在定损员未赶来之前,车主还需要保护事故现场,绝不能擅自更变事故现场状况,尽可能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其次,车主要协助定损员进行事故查勘定损,当车主觉得定损金额与自己预期有差距时,他应立刻与定损员协商沟通,要求定损员提供详尽的定损依据;同时,车主应时刻关心修车进程,即便修理人员发现新的汽车故障,也能及时找保险公司重新定损,维护车主理赔权益。

然后车主得提供必要的理赔单据,如果是一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单方责任事故,车主要准备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交通管理部门盖章的事故证明,修车发票原始件,零部件修理清单,以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等。

假如车主需要索赔一起涉及多方责任或人身伤亡事故的交通事故,在提供上述单证基础上,车主还要提供如下单证:县级以上医院的伤者诊断证明,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或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者工资收入证明,派出所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明。

即使车主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时,也应当立刻通知保险公司,协助定损员做好事故查勘定损与核实事故责任工作,并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等。

只要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车主将齐全的理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核实理赔单证准确无误后,他们通常会在十天内给予车主相应的理赔款。

车险专家说,很多理赔纠纷都是由于车主不了解车险条款,或未能按照理赔正规程序索赔而导致的。例如遗漏理赔资料或修车方式不同等现象,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矛盾。所以在事故理赔期间,车主务必与保险公司增加协商沟通,使理赔流程更便捷。

2013年4月13日

交强险垫付条件不少
    交强险垫付条件不少  交强险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提前垫付赔偿金,再向肇事车主追偿的三种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  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垫付范围同样很广,首先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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