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所属分类:  2013-5-3 22:19:16    加入收藏

车主为规避风险,通常都购买了商业三责险。其与交强险有何区别,买了交强险后是否就不需再购买商业三责险?

  “首先是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锦扬律师事务所唐月红律师称,二是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购买交强险后,是否就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唐律师称,交强险是有赔偿限额的,一旦事故严重,那么超过限额部分的损失仍需车主承担。因此车主若想让自己具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

2013年4月10日

车辆因“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2001年2月原告李某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货车,用于经营。2002年3月12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车辆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合同签订后,原告李某按约缴纳了保险费,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2年3月13日至2003年3月12日止。 2003年1月3日原告李某的保险车辆在某市场内发生火灾,车辆被毁。火灾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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