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中结案和归档环节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5-6 22:44:13    加入收藏

结案和归档

  一、理赔单证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支付赔款后,将赔案所有单证按赔案号进行归档。必备单证包括:

  (一)保单抄件;

  (二)报案记录、被保险人书面索赔申请;

  (三)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及费用清单、赔款计算书(以上原始票据,由查勘定损公司留存)。

  (四)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直接支付给受害人);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合法事故证明、有关法律文件及其他证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协议书;

  (六)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的有关证明、协议及文字记录;

  (七)赔款收据、领取赔款授权书。

  二、满限额提前结案处理机制

  (一)适用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交强险赔偿责任的事故:

  1.涉及人员伤亡,医疗费用支出已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估计死亡伤残费用明显超过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2.被保险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单据。

  (二)基本原则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损失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结案,待事故处理完毕、损失金额确定后,再对剩余部分在商业险项下赔偿。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等。

  (三)基本流程

  1.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2.被保险人提供必要单证。

  3.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单证后进行审核,对于根据现有材料能够确定赔款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死亡伤残限额的案件,应由医疗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在5日内先予支付赔款。不再涉及交强险赔付的,对交强险进行结案处理。

 

2013年6月27日

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 配套措施也将陆续出台
     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之后,相关配套措施也将陆续出台。昨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国保协”)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下称《条款》),就调整车损险的承保和理赔方式等四个主要方面进行了修订,减轻了消费者与保险公司沟通索赔之累。   根据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中国保协负责组织拟订商业车险协会示范条款、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测算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制定保险公司理赔实务指引。   中国保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保险公司商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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