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有权不保高风险客户

 所属分类:  2013-5-7 14:14:36    加入收藏

近日,济南市民李先生续保平安车险遭到拒绝,原因是他的车去年出险3次。“3次都是刮擦小事故,总共理赔金额还不如我交的保费多呢,平安保险并没有赔钱,为什么不给我续保呢?”李先生很伤脑筋。

险企有权不保

14日,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省城多位车主,发现因为多次出险而遭遇平安保险拒保的车主不在少数。知情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平安保险将每年出险在2次以内的客户定为“优质客户”,这些客户续保时能享受优惠;而每年出险超过2次的客户,就是“亏损客户”,按照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这类客户续保时会出现保费上调乃至拒保的情况。

省城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在商业车险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公司做拒保的约束,拒保是各家商业保险公司根据自己内部的核保政策所作出的决定,并不是行业统一的政策。只有交强险是不允许保险公司拒保的,但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对“亏损客户”拒保商业险,这是一种商业行为,“毕竟公司经营都是有盈利指标的。”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15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公司经营层面上说,保险公司拒绝“亏损客户”有一定的合理性。商业车险作为非强制性保险,按市场化运作,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商业合同,作为合同方之一的保险公司有权不签约。

不过,李滨认为,保险公司这种只赚不赔的做法值得商榷。李滨说,平安保险通过简单的拒保手段将这些风险推向社会,如果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就有可能导致受害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是一种社会责任的缺失,不值得提倡。

2013年3月19日

保监会严格控制车险理赔的“跑、冒、滴、漏”
    近年来,随着车险市场的发展,车险领域假赔案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了极大的经营风险隐患。   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高度重视车险理赔环节的欺诈风险和资金支付风险,完善车险理赔各项管理制度,加大车险接报案、查勘、核损、支付等各环节风险管控力度,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严格控制车险理赔的“跑、冒、滴、漏”。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完善车险理赔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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