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时买的是全险,为什么出险不赔

 所属分类:  2013-5-7 15:55:07    加入收藏

为了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少车主都愿意给爱车买尽量多的保险。成都的李先生就为自己的新车买了“全险”。去年8月,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和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同时还有一个倒车镜被敲坏。由于买了“全险”,李先生原以为爱车“受伤”,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而保险公司则只同意按照单独玻璃险进行理赔。争议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保监局副局长罗青就“明明白白买保险”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全险”这个词并没有规范化的定义,并不特指某种可以保障所有风险的车险产品。

据了解,所谓“全险”是指投保人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等。不过,上述保险产品并非对车辆出现的全部事故损失都给予赔付。“实际上并不存在能够保障一切风险的保险产品,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同时也规定了免责条款。”罗青指出。例如,出现司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车主不按法律规定进行车辆年检等情况,保险公司均不进行赔付。因此,罗青提醒保险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尤其是要仔细阅读说明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负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2013年2月27日

无责赔偿保险公司也恼火
    无责赔偿保险公司也恼火 对于车主种种关于交强险理赔的疑问,保险公司也感到非常无奈。 “这就是交强险最尴尬的地方。”某保险公司理赔部人士表示,交强险最大的特点就是以人为本,不管责任归宿,只要对方有损失,就会得到赔偿。“但也恰恰就是这点给保险公司理赔带来了不解和麻烦。” 以前的“商业三者险”,采用的是有责赔付原则,如果当事车主没有责任,就不必赔付。但交强险确立的是“无责赔付”原则,就算当事车无责也要最高赔付400元。而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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