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浸车"的理赔官司成为热点问题

 所属分类:广州市车险   2013-5-7 21:05:23    加入收藏

"5·7"暴雨过后,广州"水浸车"的理赔官司成为热点问题。其实,早在两年前,杨先生停在中广大厦停车场的车就曾有过类似遭遇。停车场以暴雨是不可抗力和市政排水系统不力为由拒绝赔偿。

暴雨非不可预见

"我们听到天气预报后,就已经买了沙包加固停车场的防水系统。在水浸之后,还打了电话给110、消防,但都没有人来,我们就赶紧买来抽水机排水。水浸其实根本不关我们事,是停车场外面的水倒灌了进来。"中广物业管理公司的代表顾小姐大吐苦水。

对于市政排水系统是否存在问题,法院在二审中并没有讨论。中院认为,在发生强降雨之前,气象局和媒体已经预报了强降雨的可能,故不属不可预见。淹水事件是由于中广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综上,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中广物业管理公司败诉。

担心引发索赔潮

拿到判决书后,顾小姐表示这个案子的判决将对以后的"水浸车"案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我们担心这个判决一出,索赔潮就会应声涌现出来。"她指出,还有一些车主没有买保险,也会直接找物管索赔。"我们停车场被淹的就有十几辆车,赔偿数额不小。如果都这样,完全认定是停车场的责任,那受灾特别严重的中海康城岂不是要破产"

据报道,截至5月24日,广州市共接到"5·7"暴雨灾害保险报案7698件,全市水浸车平均赔偿1.4万余元。在此次暴雨灾害中受损最大的是广州中海康城、岭南新世界、金穗大厦等重点小区,其中,中海康城水浸车保险报案314件。

中广物业管理公司答辩时称,突发暴雨时,他们第一时间通知了车主,让他们赶快下来拿车。他们还买了抽水机排水,突发的暴雨是不可抗力,不应该由停车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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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消费者需要购买二手车,但担心是“水浸车”,能否到车管所通过报出即将购买车辆的车架号码来确认该辆车是否曾经出过事故或者查其之前的转手记录以确认是否“水浸车”?交警有关人士答复:“不能查!”交警同时强调,即使能提供车架号,但对于车辆是否为“水浸车”,并没有备案,因此也无从考究。

 又致电保险公司查询,能否通过车架或者发动机号码来查询车辆过往的赔付经历,以此了解车辆是否“水浸车”。但是,保险公司同样拒绝了要求,并称这些资料都属于保密材料,即使消费者已经买下了二手车再要求查询,也不能提供过往的赔付资料。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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