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电话投保如此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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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9 13: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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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价值14万元的车,同样的险种组合,4S店一年保费为6758元,业务员给的价格为5932元,某家保险中介的价格为5620元。”车险市场价格的参差不齐,让车险快到期的贺先生有点无所适从。
原来,贺先生是去年买的新车,由于对车险不很了解,就干脆在买车时委托4S店代办了车险。一年后做了老司机的贺先生慢慢对车险有了了解,想根据自己的需求重新搭配险种。通过不同渠道一问才发现,原来这车险市场的价格如此的混乱,而且报价都很虚,没有经验的他也不知道该往下砍多少。到底有没有一种渠道可以公道透明地报价,而且还能够买到最便宜的车险呢?
在朋友的推荐下,贺先生得知一种新的车险投保渠道——电话车险投保,于是他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直销电话。一通电话后,贺先生以5042元的价格顺利完成了车险投保。同样的险种,今年通过电话车险投保的价格比去年便宜一千多元。为何换成电话投保就一下子便宜了这么多呢?贺先生对此深表疑惑不解。
2013年3月30日
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车险公司对你说“不赔” 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5日
酝酿多时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近期再次躁动 本报记者从两家财险公司了解到,保监会去年年底再次向保险行业协会、保监局和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明确车险费率改革内容和商业车险服务配套制度,建立代位求偿和服务标准。不过,通知并未给出执行时间表。 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车险费率改革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课题,不可能操之过急,之前确定今年5月份推行,但是现在看来没有明确的时间安排。 备战费率改革 “自去年3月份下发通知,各家公司进行调研、测算,看属于哪...
查看全文>> 如何计算退还机动车辆保险费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
险合同。”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根据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自2000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率规章》规定,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生效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则保险人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查看全文>> 针对近期商业车险市场中受关注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热点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承保时,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根据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在理赔时,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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