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高保低赔” 实际很普遍

 所属分类:  2013-5-9 19:11:48    加入收藏

这一周来“高保低赔”在国内车险行业掀起轩然大波。近日,央视曝光了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承保却按折旧价赔付的现象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但事实并非如此,央视记者仔细翻阅了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时却发现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车主在全损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获得19万多元的足额赔偿。

“高保低赔”实际很普遍

  “高保低赔”是我国汽车保险市场上相当普遍的现象,除非消费者特别指定保险公司要求按照折旧折扣价格来计算保险金额,否则所有的旧车全部按照新车价格为参考投保。昨天,记者致电沪上几家大型车险公司,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一位业务人员表示,车损险的保险定额参考的就是新车价格,并不会因为是旧车就可以打折,一旦车辆全损,理赔时按照车辆实际价值,不会按照投保时定额进行赔偿,“高保低赔”在车险行业很正常,目前所有保险公司都在按照这个程序操作。另一位业务人员则向记者表示,车主可以选择按照折扣价格来购买车损险,但是理赔时,保险公司也会按照折扣比例来理赔更换零部件的损失,多余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的,而要由车主承担。

  对于“高保低赔”,保险公司认为消费者存在认识误区。“我们不认为以新车价格定车损险保险金额属于欺诈消费者。”昨天,沪上保险公司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车损险定价参照的是新车这是出于费率计算的需要。由于一般出险车出现全损的情况很少,在所有报案中,比例仅3%左右。大部分车出险的损失都是更换零配件,这些零部件都是新的,保险公司更多承担的是这部分风险,因此应该综合看待“高保低赔”的现象。

2013年6月26日

车险承保利润率下降 保费收入稳步增长
    2012年上半年,我国财产险市场保费收入依然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但受新车销量增速放缓、车险费率改革、交强险对外资开放及监管机构“严监管”等的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承保利润下滑、综合成本率上升问题也开始显现。   保费收入稳步增长   上半年,全国财产险共实现保费收入2804亿元,1至6月同比增幅分别为3.7%、14.9%、14.8%、13.4%、14.5%、14.7%。自2009年以来,财产险市场稳步发展的态势依旧持续。   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及太平洋产险依旧占据中资公司保费收入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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