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TIP1: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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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3 2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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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1:及时报案
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及时定损。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本来是保险公司为了规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通过拖延时间来篡改损失规模,要求虚假赔偿的保险风险,以及因为拖延时间使得损失难以确定的保险风险。“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报案”是不少保险公司拒赔时惯用的说辞,尤其在车险中出现得较多。
但是,“及时报案”只是笼统说法,而没有量化的规定。有时车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等原因没有及时报案,就被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赔了。专家建议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最好还是在第一时间报案,这样对自己和保险公司都最有利。毕竟拖得越晚,自己获得赔偿款的时间也越晚,遭到拒赔的可能也越高。而一旦走上诉讼道路,难免又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2012年11月3日
作为车主,务必了解汽车违章新规定 这几年,网上频繁曝光了校车、大中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发生的惨烈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此,《规定》加大了这些车辆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目从38项增加到52项。
新增的项目主要有:校车使用伪造、变造标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中型以上的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
汽车违章新规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