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盈盛两全保险险种特色
【险种特色】
年年获利年年增;
交费10年即可安享15年的稳定收益和高额保障;
返还迅速、收益长久、保障齐全。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15年满期
【险种特色】
年年获利年年增;
交费10年即可安享15年的稳定收益和高额保障;
返还迅速、收益长久、保障齐全。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15年满期
【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给付金。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给付第二项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2倍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经过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您。
终了红利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放:
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的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客户一旦投保了太平“盈盛C”产品,就相当于为自己种了棵“财富树”,无须等到交费期结束,一年后即可品尝到丰硕的“果实”———高达基本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客户每一年就能“采摘果实”一次,并且随着分红,基本保险金额不断提高,“果实”也越来越大,直到保险期满。当15年满期时,“财富树”还会为客户送上个大大的“果实”———将客户全部所交保费以及累积红利全部返还给客户。此外,作为一款两全产品,客户在保险期间还享有公交意外三倍保障,同时还可附加重大疾病保障、住院费用报销、住院津贴等多种保障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