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 一协会8年多交过亿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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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4 2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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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一协会8年多交过亿车险
据央视报道,浙江宁波的周定海2001年起连续9年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支公司投保,其中车头部分是按新车价88920元投保。2009年,这辆车发生车损事故。保险公司表示,车头部分按折旧只能赔20896.2元。周定海认为明显不合理,于是到法院起诉。法院却判周定海败诉。
判决书中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本案所涉及的车损保险条款中明确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故该保险金额应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原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的保险金额超过该实际价值部分无效。周定海的车按88920元的新车价投的保,投保时其中真正有效的部分是20896.2元。
周定海的律师认为,保险公司让车主投了超出有效范围的保险,一旦出险就说超出车辆实际价值的投保无效,这涉嫌欺诈。周定海是宁波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的会员,该协会会长王伟国说: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匡算,一年一辆车多交保费2000多元,协会共有8000多辆车,8年就多交了1个多亿。(殷洁)
2013年3月24日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服务可跨保险公司办业务 在A保险公司投保,B公司可受理理赔业务。7日下午,由市交警二大队和七家保险公司联合成立的交通事故调解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送出首笔12350元理赔款。
今年3月20日上午10点半,何某驾车从温州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在行经温州大道前网村地段时,车头撞上横过人行道的三轮车,造成骑车人金某受伤。交警认定,何某驾驶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停车让行,以致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8月1日下午,服务中心马上参与到这起事故调解中来。
据了解,何某投保的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