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要避免的误区 一 车险越便宜越好

 所属分类:  2013-5-18 22:47:54    加入收藏

误区一 车险越便宜越好

不同公司的车险保险责任不同,不能单纯地以价格来比较。如人保家用车条款的责任范围中除承担因碰撞、倾覆、火灾、保障、暴风、暴雨等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外,还特别承担因车辆自燃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扩大了主险的责任范围,而在一些小公司,自燃是作为责任免除的。投保人不应用价格作为购买的标准,主要应看该产品的承保风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另外,投保人也要务必看清保单条款约定的具体内容。有的保险公司在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前提下,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承担的免赔比例为:全责15%、主责10%、同责8%、次责5%,而同类产品一般实行的免赔比例为: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那么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肯定是前者更合算了。

2013年3月16日

投保两公司 难道找两家保险公司赔付?
     张稚在中国人保为自己的天籁轿车买了份车险,到期时间为2008年1月18日24点。1月15日,张先生在老保单到期前又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在中银保险投了保。当车险顾问询问起保日期时,张先生因忘带2007年保单,记不清老保单的到期日,于是就填了1月16日。 投保后第二天,张先生和朋友赴外地打高尔夫球,不巧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这时,张先生想到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一翻保险卡,发现有两张:一张是老保单,1月18日24点到期;另一张是1月16日起保的新保单。张先生纳闷了:难道找两家保险公司赔付?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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