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所属分类:  2013-5-21 20:29:02    加入收藏

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所谓的“回扣”是:如果出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车主到指定的维修店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为了让车主心甘情愿到推荐的维修店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车主2000元的赔偿金作为诱饵。收了2000元的“损失费”,以后爱车因维修质量的隐患再出现问题,车主也只能忍气吞声了。而保险公司不仅能省下几千元,又不会有官司缠身。

2013年3月29日

利用时间差规避车险保费上浮一经查实补交保费
    一经查实补交保费   “的确车主可以提前40天出保单。如果不是你提醒,我们还没想到会用这种情况来避开保费增长呢。”日前太平洋保险公司一位相关人士表示,但是如果保单出了之后再报案理赔的,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车主补交保费。   “因为下一年的保费是根据上一年的理赔次数来调整的,如果车主在40天内又报案理赔了,那么这个计算基础就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有理由让客户补交保费,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这位人士举了一个例子,假如一客户第一年出了2次险,提前40天续保实行基准保费,在保单出来后,在40天之内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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