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记录决定了车险的保费是否优惠

 所属分类:  2013-5-30 21:09:42    加入收藏

理赔记录决定保费是否优惠

张先生去年比较倒霉,去年一年发生了多起小事故,他每次都向保险公司理赔。眼看着车险续保期临近,他电话咨询了续保的保费,保险代理人称他的车险保费得上调几百元,原因是“本年度出险记录达到了5次”。

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张先生频繁出险的情况确实有可能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人保财险有关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车险费率方面的规定,假如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7折优惠;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的车辆,按照基准保费承保(若赔付率低于80%且约定驾驶员的,仍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上一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就会被拒保。

在续保前,了解保险公司的规定相当关键,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些灵活的做法,或许能否省下不少钱。如果当年的理赔次数已经达到了限额,那么车主就要考量一下如果再次出险,是否有必要理赔。如果理赔次数已经达到了3次以上,是否有一些变通的做法可以获得更多的折扣?

“以往出险较多的车辆可以通过更换保险公司的方式继续获得折扣,这种方法现在行不通了。”人保财险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车险平台已经联网,出险的记录都显示在车险平台上的,因此车主很难通过更换保险公司的方式来获得更多折扣,除非车主到外地购买车险,但到外地购买的车险可能在理赔方面面临一些问题。

2013年7月14日

汽车交强险保障范围的介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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