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条款长“免责条款”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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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4 1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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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条款不生效力。所以保险免责条款的生效应当以保险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为前提。对当事人保险免责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果依照通常理解,仍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2013年3月30日
提醒昆明的车主们要及时检查自己往年和今年的车船税是否已缴纳 我国法律规定,车船的所有人及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每年应按时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是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汽车的车船税在交强险投保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扣。昆明地方税务局车船税具体有何规定呢?李女士有一辆小汽车,由于生意繁忙等原因去年未缴纳车船税,前几天去问时,发现本来一年360元的税费,如今加上滞纳金已将近500元了。昆明地方税务局车船税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新买车辆的纳税时间为购买车辆的当月;车辆车船税由纳税人在投保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申报纳税期限为车辆的登记月份或投保交强险月份...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1日
车险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原则三 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
“我简单给你举例: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30岁,北京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60万元。”谷先生介绍。
死亡赔偿金约40万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07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4日
个别案例推导出“高保低赔的结论,是否科学合理呢?
最近有媒体对车险损中车辆发生全损的“高保低赔”个案作了放大性报道,引起舆论关注。那么,用个别案例推导出“高保低赔”这样一个普遍性的结论,是否科学合理呢? 有关权威专家指出,以车损险保额对比盗抢险保额是不正确的。车辆被盗是一次性事件,不可能持续或连续发生,保险公司以折旧后的车辆实际价值理赔,不存在疑问。然而,车辆在投保车损险期间,既可能只发生一次性全损,也可能连续多次发生较大车损,导致最终的保险理赔金额可能会超过保额。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同一个投保人既有可能“吃亏”更有可能“占便宜”。...
查看全文>> 客户报怨理赔“难”,主要反映在理赔手续繁杂、定价不准、让客户多跑路,领到赔款慢等等方面。针对这些情况,阳光产险首次提出“闪赔”的服务新概念,把打造理赔最快的保险公司作为理赔文化的愿景,采取有效措施向“理赔难”问题开刀。
阳光车险相关人士表示,“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如有延时,将对阳光产险执行实际赔款金额的100倍罚息。阳光“闪赔”服务标准在启动之初,为检验其流程标准有效性,先在网销客户中试运行。目前,这项服务标准已逐渐在车险理赔服务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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