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自家人的 谁来买单
所属分类:
2013-6-7 22:30:33
加入收藏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
2013年3月14日
人保车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争议处理 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八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九条在投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
查看全文>> 有些车主为了省事,把车辆交给修理厂后便不闻不问,去续保的时候却发现由于不良理赔记录,保险公司提高了保费。专家建议,车主亲自监督修理或者找个专业的代理人比较安全。
车主小李最近相当郁闷——由于上一年的不良理赔记录,续保时各家公司给的保费均比去年高出很多。但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查询,却发现有的出险记录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且理赔金额和日期也是编造出来的。
近日,不少产险公司接到了类似的投诉—车主的登记出险次数是高于实际出险次数,这些多出来的出险理赔记录究竟是从何而来呢?
“这可能因为车主为了...
查看全文>> 继6月、12分别中标凤阳县财政统保、南谯区事业单位车辆统保业务后,12月23日,天安保险安徽滁州中心支公司又成功中标2009-2010年度滁州市直小汽车定点保险业务
。
近期在所业的行业媒体中都出现了一个“装防盗带保险,丢车保险赔”为题材的广告,大大的一个“偷”字被打上了一个X号,上面写着“装防盗带保险,安全更安心”、
“失车最高赔付20万元”的字样。仔细一看,这原来是雄兵防盗器的广告。
我的乖乖,雄兵的这一法无疑又是在汽车防盗行业内投入一个“重磅炸弹”,再一次吸引了...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3日
阳光保险车险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尊重 昨天,天津保监局发布了本市各财产保险分公司2011年1-4月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指标。数据显示,有三家公司做到每千万保费车险理赔零投诉。
在每千万保费车险理赔投诉数指标中,华泰、渤海财险滨海分公司和民安等三家公司投诉数为零。而投诉数在1件以下的公司则达到12家。
在反映自市民报案起至可以领取赔款时所需平均时间的“车险结案周期”指标中,华安、永诚和平安三家公司的结案周期最短,分别为26.77天、29天和35.72天。对于2000元以下的车险案件,结案周期在一个月内的保险公司有4家,...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