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雷区之:爆胎引起“单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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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8 2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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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车主周先生告诉记者,前阵子,由于自己的私家车轮胎充气过足,行驶中突然爆胎发生了损失,去保险公司却被告知“行驶中爆胎不在理赔范围”。
夏日酷暑难挡,地表温度较高,一部分车主为了避免爆胎的危险,将车胎的胎压降低,过低的胎压致使轮胎容易变形,再加上一些轮胎老化以及质量上的问题同样会导致爆胎的发生。
遇到类似情况,上了保险的车辆,车主都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一般情况下,车主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并不大。
根据理赔员的解释,对于爆胎引起的轮胎、钢圈的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一般会视这种轮胎爆胎为
汽车某零部件的自然老化现象,而
车险的理赔条件是当汽车遭遇意外碰撞等事故。为此,这种情况下不予理赔的概率较大。不过,如果是由于轮胎爆裂引发交通事故,给车辆造成了损失,保险公司则会埋单。
建议有车族在夏天时,汽车轮胎内的气最好不要太足,在行车时也不要跑得太快,当心因轮胎引发意外事故而给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多重损失。业内人士还建议,夏季时要到专业的维修点调整胎压高低,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而且要定期检修。
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的一种,它分为两种:基本险不计免赔险,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前者针对车输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基本险独立生效;后者统一对汽车附加险生效。这个险种的作用是把理应由车主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举例说明它的作用:当你失误驾车撞树造成了2000元的损失时,因为是单方肇事,正常来说保险公司只赔你损失的80%也就是1600块钱,但如果你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你就能获得2000元的100%的赔偿。不过,不计免部险并不是对于所有事故都会100%赔付的,它也有不赔的情况。下面就结合搜集到的...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8日
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昨出台暂不与交通违法挂钩 交强险 宁波的保险超市销售模式出现于2006年下半年,是由原宁波同创保险代理公司经过改建后成立的。宁波同创保险超市以车险和财产险销售为主,兼顾寿险产品。在超市中,各种保险产品的宣传资料按险种不同分门别类陈列,类似于普通超市将相同或相近的产品集中摆放在一起。在超市场地内摆放开放式办公桌椅作为客户接待洽谈区,方便导购人员和消费者进行沟通洽谈。超市内配置多台计算机和保险公司联网,可以在现场出具公司保单。超市配备多名保险导购员,为消费者提供保险咨询和帮助。同创超市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合约,所销售的保险产...
查看全文>> 近期,有保险消费者向北京保监局反映,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被飞来的石头砸坏了车窗玻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因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遭到拒赔。消费者认为自己买车时明明投保了“全险”,但是并不能保障全部的风险,对此提出了质疑。
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消费者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以下几项:
合理搭配险种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
查看全文>> 现行法律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
紧急避险的概念见于《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该条,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和危害,不得已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国民事法律法规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有两处,一处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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