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后切忌不闻不问

 所属分类:  2013-6-10 20:32:43    加入收藏
 门道二:投保后切忌不闻不问。“刚开始我还以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前些天,王女士的爱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当她拿着单据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工作人员说她的驾照没按时审验,这一情况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属于免赔范围,因此拒赔。这些看起来非常简单的小细节,由于车主“健忘”,竟成了车险理赔的头号“杀手”。

2013年6月9日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不赔 如何维权
    拒赔理由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去年12月11日,林先生驾车不慎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妇女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先生立即拨打110报了警,并将该妇女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先生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故在被撞的妇女治疗终结后,李先生和她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诉李先生,因为他没有在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提示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国《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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