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险将十余条免责条款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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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0 22: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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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十余条责任免除条款,包括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等,从而有效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使其保障能力更加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过去车辆发生损失后,不少车主满怀希望找到保险公司,却被告知该损失属于免赔范围,这种遭遇今后应该不复存在。
此外,《示范条款》还对现有商业车险的附加险条款进行了大幅简化,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仅保留了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十个附加险。
2013年6月6日
首次车险理赔 可由保险公司上门服务
车险理赔首次可由保险公司上门服务。平安财险昨天宣布,在北京地区正式推出上门理赔接送车服务。车主在发生单方车损小事故后,可以电话预约上门理赔接送车服务。服务人员可在现场安排修理厂,告知维修时间并由保险公司把车送到修理厂,修理后再送回。保险公司接送车费用全部免费。...
查看全文>> 报案须及时否则会拒赔
事件:市民叶先生在过家门口一条小巷时车尾不慎将一名路人撞到,当时该男子并无大碍,只是蹭破了皮,叶先生给了他300元私了此事。事后检查该男子肩膀轻微骨裂,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专家提醒: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中一般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对报案时间进行限制。不同险种、不同保险公司的报案时间不同。车险有比较统一的规定,要求车险出险后要在...
查看全文>> 不少车主不仅陷入“老保险公司续保好像不实惠,新保险公司又不知找哪家”的迷茫,而且面对十几个车险附加险种,不少车主更是不知应如何选择。
推荐新车购买最佳险种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盗抢险,再根据适当情况确定是否加车身划痕险。推荐老车购买最佳险种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
专家提醒:除了必不可少的交强险外,车险是车主根据需要自愿购买。因此车主应根据车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车险险种,对于不必要或不划算的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0日
车险拒赔的原因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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