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之理赔款被冒领
一起普通的车险理赔案,却在被冒名领走理赔款后变得一波三折。福州马先生近日就碰到了这事。为了要回本属于自己的理赔款,他冒着高温酷暑,多次赶往保险公司。
去年底,马先生的东风雪铁龙“凯旋”轿车出险,按照合同,他可获安邦保险的机动车商业险和交强险的理赔款。马先生委托汽车维修店办理理赔手续。可按约提交完所有出险理赔单据后,他久久未收到理赔款。今年7月初追查后才知道,安邦保险居然将他的机动车商业险理赔款13600多元打入汽车维修店的账户,而交强险的理赔款2000元因保险公司疏漏幸未被转。
马先生立即找到安邦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他已经签了《权益转让书》,按规定可将理赔款转入其权益转让对象——维修店账户。马先生非常奇怪,因为他从未签过所谓的《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出具《权益转让书》时,马先生一眼看出上面的姓名根本不是他签的,因为上面签的是简体字,而他一向签繁体字,只要细心核对即可看出区别。
接受记者采访时,负责经办此事的安邦保险员工柳国兴解释,之所以把理赔款打到维修店账户,是因为公司已经收到马先生委托给维修店的出险理赔材料,《权益转让书》上也有马先生的签名。对于为何没有仔细核对签名,柳国兴说,保险人员每天要处理很多索赔事件,不可能一一仔细核对,更何况马先生已经将理赔材料委托给维修店,说明他有意向让维修店帮其处理理赔款。
对此说法,马先生哭笑不得。上周,他再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将尚未转出的2000元交强险理赔款先予理赔,遭拒。马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吴经理要求他补签一份同意将之前的13600多元机动车商业险理赔款转给维修店的《权益转让书》,才能给他交强险的2000元理赔款。马先生愤然拒绝,他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企图掩盖其违规违约事实,因为交强险本身是一个独立主险,与商业险是分开的两份保单,在提供完整理赔材料后即可理赔。愤怒的马先生向省保监局投诉。
对于马先生再次理赔遭推诿,吴经理前日在接受采访时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维修店已经把理赔款退回,保险公司准备划给马先生,只是按照程序,马先生必须签署相关材料。
在省保监局的调解下,昨日,保险公司同意在不签署材料的情况下,将理赔款划给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