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解决道路堵塞 车辆理赔滞后滋生骗赔

 所属分类:  2013-6-14 21:56:52    加入收藏

去年11月,上海率先试行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快速赔偿处理办法,针对占总量超过6成的轻微物损事故,制定了相关的快速处理办法。实施10个月来,该办法为城市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发挥了积极作用。可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保险公司理赔速度跟不上,不但让快速处理大打折扣,而且还容易滋生骗赔。

  快速处理解决道路堵塞

  上海出台的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快速赔偿处理办法规定,凡双方的纯物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无需报警。具体步骤为:先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无异议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后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

  当然,实施此“办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事故车辆第一时间自行撤离事故现场;相关的车辆均是本市投保机动车;没有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未年检等违法行为。

  为确保事故当事人获得便捷的理赔服务,今年1月1日起,上海在原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实施“互碰自赔自”的理赔方式。事故中,同等过错的由各自保险公司负责车辆损失的赔偿;一方过错的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损失赔偿。同时,凡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发生的互碰物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保险公司根据公安机关的事故确认证明予以赔偿。

  一位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根据快速撤离赔偿办法的理赔案件,最多只需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全部流程;理赔材料齐全情况下,客户还可亲自到指定网点,当场领取赔款。

  车辆理赔滞后滋生骗赔

  然而,遗憾的是快速处理规定的出台,却暴露出保险公司因查勘、理赔服务力量的薄弱,导致事故车辆快速撤离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迟缓。

  今年8月的一天早上,张小姐驾车与一辆快速变道的本地牌号车辆发生碰撞,在变道车辆负事故全责均无异议的前提下,双方将事故车辆停靠至道路旁。几分钟后交警赶到,并带来保险理赔所必须的事故记录书,但等了好长时间,保险公司定损员却没到。

  无奈之下,肇事司机与张小姐 只好“私了”解决,表示愿意赔偿800元的维修费用。第二天,当张小姐拿着赔款来到修理厂,却得知维修总费用需要1300余元。这下张小姐可完全没了方向,看来余下500元只能自掏腰包。这时,修理厂的“好心人”出来支招:建议张小姐可以在相同位置再撞一下,制造一起单车事故,只要获得交警事故证明,就能进入保险理赔流程。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滞后的勘查能力,无意中使更多车主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私了”获得的赔偿不足,却使得以再次制造单车事故来骗取保险金的案例越来越多。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单车事故理赔都采取严格的审查流程,从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定损员查勘事故现场,以及是否有重复报案等环节,如此繁琐的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理赔时效。

  提升理赔效率是关键

  事实已经表明:虽然对快速处理办法进行了升级,但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效率低,仍严重影响了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配备与实际查勘业务量之间,出现了相当程度的不匹配。

  据介绍,保险公司定损员每天接到的查勘任务数量为10至15件,而从接到任务到完成该项查勘工作,算上路上来回时间,平均每件耗时45分钟至1个小时。也就是说,若按照国家规定每天8小时工作,一位定损员满打满算每天也只能完成不到10件报案的查勘工作。这直接导致车主出险后,理赔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居高不下。

  据悉,不少保险公司已经着手在扩充理赔队伍,包括增加报案座席、定损人员以及查勘车的数量,努力实现交通事故快速撤离获得便捷理赔。不过这同时也使得保险理赔队伍开始呈现年轻化,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凭借公司提供的现代化定损器械,便匆匆走上了车险现场定损的岗位。

  专家表示,车险具有较高的赔付率和较强的专业性,短时间扩容理赔队伍,可能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赔付水平。保险理赔服务的建设,不应该只体现在人员的数量增加,尤其需要考虑提供更多的服务渠道和机构。

201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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