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之车险诈骗新招数
昨(9日)天,省公安厅发布7月份南粤警情。笔者获悉,广东省出现数种新型车辆保险诈骗犯罪:由投保人自行作案或与保险公司人员相互勾结,故意制造撞车“保险事故”骗取保险。
江门市经侦部门近期侦破了60余起利用车辆保险诈骗的案件,涉及人员达90余名,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给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害。
据介绍,诈骗方式有如下几种:一是“以旧充新”。嫌疑人为了骗取保险金,先购买旧的宝马、奔驰等名贵轿车,后购买高额的车辆保险,换上旧的部件或者已经作废不能再用的部件,然后在路上故意违章撞车,自己负全责,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廖×购买的二手宝马(翻新后购买73万元保险金)在江海区发生车祸,向保险公司索赔21万元保险金,后经保险公司查证发现该宝马车所损坏的零件均为旧件,价值不到5万元。
二是“曲线索赔”。即嫌疑人购买旧的宝马、奔驰等名贵车辆,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其购买保险,就再买一辆旧的小车,给旧小车买责任保险,然后用旧小车故意违章撞宝马、奔驰,由旧小车负全责,而达到索赔的目的。如今年3月,江门市杜阮镇发生宝马车和一辆旧小车的车祸,由保险公司赔付了宝马车主11万元人民币,后发现该宝马车和旧小车同属刘×所有。
三是“职业撞车人”。即嫌疑人购买旧的宝马、奔驰等名贵车辆,并不购买保险,而是在路上物色目标,当发现违章的机动车后,就故意撞上去,责任则由对方负责,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江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有一李姓犯罪嫌疑人在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驾驶奔驰车发生5起车祸,均成功地从保险公司索取了保险金,具有诈骗的重大嫌疑。
四是“偷梁换柱”。警方介绍,一些不法汽车修理厂将客户正常维修的名贵车辆,如知道其购买了保险,就给该车换上次品零件,故意在路上碰撞,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再换上原来的零件。如今年2月,黄×驾驶某小汽车发生了车祸,将小车送到修理厂维修。该修理厂私自将车开进市区并发生车祸,接着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后经查发现该车的零件已经被修理厂变换,该修理厂涉嫌诈骗。
相关骗案
设饭局开礼单要外商付账
今年5月,深圳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破获了广东港×公司商贸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是通过互联网发送询盘联系外国客商后邀请外商来深签订合同的。当外国客商来深签订合同后,他们就对外国公司代表说,按中国风俗应请他们公司主要人员及老总吃饭,并要求送一些烟酒作礼品给公司老总。外国公司都会因为签订了一笔大生意而不会拒绝。当饭局结束付账时,犯罪嫌疑人递上事先填好的账单(金额远超出实际用餐费,又不至于让人反对,一般在人民币3万—5万元之间)让外国公司代表付钱。至案发时,他们已通过这种方式套取现金人民币4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