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私家车后 买车险是必修课

 所属分类:  2013-6-16 10:30:08    加入收藏

我对保险的好感,源于1985年。那年冬至的夜晚,家乡有烧野火驱鬼的习俗,不料弄巧成拙,引燃了村庄里的草堆,顿时大火蔓延,一村几十间农舍付之一炬。第二天,乡干部闻讯赶来,带来了意外的惊喜,那就是保险金。原来,我们村集体参加了农村财产险,当初10元钱一户的保费,为我们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从此我记住了投保的好处。

我参加工作以后,正值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的时期,上门来推销保险的业务员差点把我家的门槛都踏破,我为家人买了许多保险。

2004年8月的一天,儿子被邻居家的小狗咬了一口。碍于情面关系,我没有向邻居索赔医疗费用,而是委托保险业务员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有料到,我买了这么多的保险,偏偏没有投“意外伤害”险。我只得自己吃进将近700元的治疗费。

自从买了私家车后,买车险是必修课。车子一旦肇事出险,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善后服务交给修车厂倒也省心省力。但我也曾经有过“吃药”的经历。2007年8月的一天,大雨滂沱,我驾车在路口与一辆山东籍的车有了“亲密接触”,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我们各担一半,那么,车子就各修各的去吧。然而,交警现场开的“黄单子”,保险赔偿金不能超过2000元,那次我车子的修理费偏偏超出了这个范围,这下就棘手了。业务员建议我去交警队事故科换事故处理单,我跑到事故科,那里的同志要我找来肇事对方一同前来签字画押。人家已经回到山东去了,我找谁去呀?不得已,我去保险公司讨说法。此刻的保险公司,一切照章办事,要想找保险公司全额埋单,门儿也没有,谁叫我当时粗心,没有吃透保险的章程呢!保险公司做事滴水不漏,还当场让我签了一张“自动放弃余款”的承诺书,这个教训,让我实难忘记。

吃一堑,长一智。买保险的时候,我就是皇帝,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我就是农夫了。如今买保险,自己多留个心眼吧。

2013年3月24日

机动车辆保险中的第三者指的是什么?
    机动车辆保险中的第三者——是指因投保第三者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本车以外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以内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本车及本车以内的财产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财产损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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