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保最好避免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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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7 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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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车主对车险一知半解,常常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理赔纠纷中。对此,车险专家提醒说,要想轻松获赔,车主最好避免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一:投附加险,是在花冤枉钱
如果车险条例中明确规定车辆出现事故不予赔付,那么车主在投保时可根据附加条款再投保一份附加险,这样出了事情才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专家提醒:即使投保了附加险,一些车辆损失是否能顺利获得理赔仍有前提条件,例如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发生自燃可获得赔偿,但因车主操作不当而自燃,则不予赔偿。一样的,车辆泡水后造成发动机进水可理赔,但若车主明知发动机进水还启动汽车,造成的损坏就不在理赔之列;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被保险人“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被保险人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有这样一个案例,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车主和行人都有责任。为了快速处理事故,交警调解希望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便接受了。可伤者后来成了脑瘫,医疗费至少40万元,保险公司却只赔偿10万元,余下的30万元让“负全责”的司机傻了眼。
专家提醒:出事后不要认为保险公司担责,就忽略了责任认定,特别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这样很容易为自己带来后患。
误区三:我买了保险,你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会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事实上,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购买强制险和车险主险等,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
专家提醒:保险具有不可预知性,要想降低风险,投保可适当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或其他更多险种。
监会网站近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其中草案第二部分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第三条规定,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算,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 按照草案规定就意味着,私家车主以后在借车给别人使用的时候,面临更复杂的风险。如果别人开自己的车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来年就要承担费率上涨的苦果。在社会越来越注重信用数据的前提下,车主...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6日
撞车事故索赔程序和撞人事故索赔程序 事故索赔是令车主头疼的事情,不同的事故需要的证件不同,程序也不同,笔者在这里概括了两种事故情况,介绍它们所需经过的一些索赔程序。
新 版交强险的总赔偿限额确定为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 元。与此前相比,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了1万元,无责财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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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抢险赔偿流程:1、向被盗窃地的派出所报案,拿到《报案回执单》;2、马上通知保险公司;3、评《报案回执单》到路桥管理部门(重庆为例)、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被盗相关费用停用手续;4、登报明示(看保险公司、车管部门需不需要);5、等待3个月;6、3个月后如果还没找到车辆、就到盗窃发生地的刑警队中队开据被盗车辆为破案证明;7、凭上面的所有手续到车管等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8、带上派出所证明、刑警队的证明、车辆报废手续、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钥匙等手续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二)盗抢险赔款...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7日
车主可与保险公司约定保单生效时间 可与保险公司约定保单生效时间
在新《保险法》中,保户可与保险公司约定保单生效时间,是市民最关注的热点话题。
昨天,记者兵分两路走访多家保险公司发现,不少市民对投保约定保障生效时间特别感兴趣。保民李大朋在向工作人员咨询保险业务时问:“如果我现在签字了,保险公司也受理了,而且我也一次性缴了保费,这样在保险公司确定承保前的期间是不是保障就生效了呢?”
就保单可约定保障生效时间的问题,保险业务专家表示,市民在购买人寿保险时,一般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环节,投保人在填写好保单并缴纳首期保费之后,还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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