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实施在即 “十一”后买保险要注意什么?

 所属分类:  2013-6-18 16:31:46    加入收藏

10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将从中获得更多权益。那么从保障内容变化、购买注意事项,购买时机等方面,投保人该如何抉择呢?又有哪些功课要做呢?

[亮点]

五大改变将使投保人受益

◎亮点一:合同生效两年 无条件赔偿

据新《保险法》,一旦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赔偿。“现实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销售人员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实际情况也同意承保,待保 险事故发生后,又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业内人士指出,新法的“堵漏”,将有效加强保险公司内部“自省”,同时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 人的利益。

◎亮点二:理赔30天内必须核定

理赔难是消费者一直以来对保险望而却步的原因之一。新法做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双方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赔付义务。如果未及时履行上述规定义务,除支付保险金外,还要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个极大保护。

◎亮点三:特殊情况也能获赔

旧《保险法》规定,如果保险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就不付保险金,这并不公平。而新《保险法》则对此类事件规定,保险公司照样赔钱。

◎亮点四:车险超额保费 保险公司应退还

一直以来,车险用户缴纳的保费并未按年折旧,依然按照新车价格交,但出事理赔则要考虑折旧,这很难理解。

新《保险法》规定,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金部分将视为无效;在投保车辆发生损失时,只能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值得车主拍手称快的是,新法首次明确规定,如果有超额保费,保险公司应当主动向车主退还。

◎亮点五:二手车交易,车险将随车走

买二手车交强险未过户,出现事故能否理赔?按照现行法规,答案是肯定不首次明确规定,如果有超额保费,保险公司应当主动向车主退还。

◎亮点五:二手车交易,车险将随车走

买二手车交强险未过户,出现事故能否理赔?按照现行法规,答案是肯定不能。而在“十一”之后,二手车买主可省却保险过户的麻烦,直接享受二手车原有保险,发生事故可得到与交易前完全一致的赔偿。

根据新《保险法》中保险标的物转让的有关条款,保险标的受让人将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车险中,即可理解为车险与汽车一起完成转让,无需另行办理保险过户申请。同时,新《保险法》也规定,二手车交易双方有义务及时将转让事件通知保险公司。

[解惑]

旧险种VS新险种 哪个更划算?

本月底,百余种保险产品将在省内市场消失,合众人寿河北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正在热销的得益人生险种,也将于11月1日停售。他同时表示,“十一”过后,一批保险新产品将大规模面世。因不可抗辩条款增加了成本,业内人士预计,新产品价格可能上调10%—20%。

不过,河北 理财规划师协会保险专家也提醒市民,从简单计算来看,旧产品的确要便宜不少。不过新产品一般在保障责任范围、免责条款、保险事故定义严格程度、附加保险利 益等方面有所变化。可以说旧险性价比更高些,而新险种则更加严谨,因此,还要本着适合自己的原则购买,不一定要抢购旧险种。

[提醒]

“十一”后买保险要注意什么?

“十一”后消费者通过保险代理人或银行代理渠道投保一年期以上个人人身险时,又多了一道程序,那就是签署《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所有寿险公司在10月1日后都必须启用《提示书》。从具体内容来看,提示书主要是对保险产品类型和特性做了明确界定和区分,并提示了 投保风险,同时对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进行了提示。此外,提示书还提醒消费者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等内容。

2013年6月6日

深圳将实施实行车险保费与赔款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
     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深圳有望自明年1月起实行车险保费与赔款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该机制将区分个人车辆和团体车辆,简化费率浮动系数,加大与赔款记录相关系数的浮动区间,并引入交通违法记录系数。若车主少违章少出险保费最多可打5折,如上一年发生赔款10次及以上,则保费最高可上浮至3倍。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今起在网站(http://www.szia.org.cn)公布《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阶段截至11月25日。此次车险费率浮动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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