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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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0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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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先保人再保车。现在,车主主要是将车辆作为自己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因此车主是重点需要保障的对象。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应为自己投保一份司机险,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保险专家说,车主根据“先保人再保车”原则并且购买了相应车险险种后,再购买一份车损险,一辆新车的保险保障基本实现。
其二,优先投保三责险。保险专家说,在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中,第三者责任保险最为重要。因为汽车撞坏了可以修,但是如果开车撞伤了人,而且对其造成了严重伤害,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足以摧毁一个普通家庭。因此,除了交强险属于必须缴纳的车险之外,在商业车险中,三责险是首选,而且要足额投保。
新一站提醒,除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基本险种外,在十几个附加险中,比较适合私家车车主购买的附加险主要有四种,即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和划痕险;至于其他车险险种,车主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投保。
2013年3月18日
交强险三者险同买 在交强险死亡赔偿金限额内先行赔付 二审判决:在交强险死亡赔偿金限额内先行赔付
深圳市中院二审判决:交强险、第三者险期限与交通事故发生均在交强险条例实施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赔偿金限额内先行赔付。
深圳市中院认为,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交强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宝某运输公司为肇事机动车所投保的交强险和三者险均是在 2006年7月1日以后购买,本案交通事故亦在该期限后发生,故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的赔偿责任应按《交强险条例》第三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来处理。宝某运输公司投保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