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投保三天后出险,为何遭遇拒赔

 所属分类:  2013-6-20 20:38:49    加入收藏

新买的车辆投保三日后就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段先生怠于办理车牌照及行驶证,因此拒绝赔偿。段先生为此把保险公司诉至西城法院,索赔车辆损失险19065元。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段先生说,他去年12月5日买了一辆轿车,并于当日向保险公司投保包括车辆损失险在内的险种。三天后,段先生驾车撞上了小区台阶,花费修车费19065元。段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拒赔,保险公司表示,保险条款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无交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码、临时移动证时,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段先生从购车到发生事故,已有三天时间,但段先生在这段时间内怠于办理车辆号牌、行驶证,因此,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戴福律师虽然认可依据保险合同处理,但对于“免责条款”提出了不同看法。“无牌照不保险应该有个逻辑顺序,即上牌照在先,保险在后,但现实中,购车人基本上买车当天就会向保险公司投保,来不及办牌照,这里面就有个时间差问题。”戴律师说,既然是“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应该用黑体字显著标明并提醒投保人,否则属于没尽到提醒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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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后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春节期间出现了不少车辆出险却因为小细节的忽略而车主遭遇免赔的情况。据保险公司人员介绍,两证(行车证、驾驶证)未按时审验、48小时内未及时报险、交通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等不起眼的细节,其导致车主遭遇免赔的事故常有发生,尤其是两证问题而遭拒赔的案件竟占半数以上。看起来非常简单的小细节,由于车主的“健忘“,已经成了车险理赔的杀手。 有的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车主王女士在与其他车发生追尾后立即报案,交警认定责任的同时保险公司也来人定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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