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到期次日撞伤人,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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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1 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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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三轮车主秦某因交强险未续保,被判决在相当于交强险范围内自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2万余元。
2004年10月份,秦某看到别人三轮车载客很赚钱,便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在日照汽车站附近拉客,并为该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多年来运营正常,也一直续保。然而今年忙于载客赚钱的秦某,竟然在2012年6月21日保险到期日之前忘了续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巧合的是,秦某次日就驾驶着三轮车出了事故。
2012年6月22日,秦某的三轮车与原告王某骑的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七级伤残。由于该起交通事故秦某认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双方对责任分担均无异议,交警部门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了责任认定。因现场调解未果,王某一纸诉状将秦某告上了法庭。
秦某到庭后辩称自己有保险,认为王某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起诉到法院“没有必要”,并向法庭出具了保单。但在法庭对秦某的保单仔细审查核对之后,发现秦某的保单到期日为2012年6月21日,而事故发生日为2012年6月22日,正好超过了一天。秦某懊恼不已,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13年6月14日
青岛非车险领域“见费出单”正式运行
截至8月31日,青岛保监局完成了对辖内20家产险公司系统改造的综合验收,重点对实施险种、收款方式、分期付款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测试。9月1日,各公司如期进行了系统切换,非车险领域“见费出单”正式运行。同时,为配合“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各公司还建立了团体客户非车险业务保单集中打印制度,以此杜绝出具阴阳保单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非车险业务的承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
查看全文>> 罚单影响来年折扣
不少车主因为购买全险,便放心大胆,将轿车当成卡丁车来开,一年下来,出险记录不少于十次。假如你也有此打算,最好打消这一念头,因为现在出险记录直接与来年保险费用挂钩。如果在一年出现2次以上的出险记录的话,来年的车险保费会相应上涨15%左右。而且,针对那些有闯红灯、醉酒驾驶、逆向驾驶等违法行为记录的车辆,保险公司也会在来年上涨该车辆的车险保费,幅度在10%以内。
但假如车主在一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记录、出险情况以及理赔事项的话,保险公司会在来年给予车主优惠,也就是10%的车险保费下调...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0日
新车投保一定要全 旧车投保要看车况 新车投保要全旧车投保要看车况
对于像蔡先生一样不熟悉车险的客户,对于不同的车型和车况,尤其是新车和旧车车主,在购买车险的时候也有所不同。新车最好要投保全面一些,而旧车则应根据实际车况来选择车险。...
查看全文>> 准备买车的消费者不难发现,自己在查询了几家4S店的价格后,各家给出的价格千差万别,但总有些能便宜千元。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低价多是诱饵,最终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享受低价的代价就是必须要在这家店做保险和上牌。那么,这种“代价”是否划算?不妨算一笔账。以一款指导价为9.18万元的车型为例,两家经销商分别报价7.88万元和7.68万元,后者便宜两千元的同时,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做保险;按照7.88万元的车价计算,以四个基本险种为例,保费为4000元左右,而若要以7.68万元买车,商家却要求消费者支付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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