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投保交强险价格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6-24 22:09:32    加入收藏
按照交强险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国家统一价格标准,其中限定了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商业险除外。

     北京首次投保交强险价格

     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按照基本费用标准计算,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北京第一年交强险价格:950元

     交强险价格浮动标准 总体原则讲求“奖优罚劣”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价格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若想了解交强险所有车种基本费率可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浮动比率-10%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浮动比率-20%
A3  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浮动比率-30%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浮动比率0%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浮动比率10%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浮动比率30%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这一年,仍旧没有出现以上情形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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