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低折扣里面藏猫腻

 所属分类:  2013-6-25 14:01:50    加入收藏
早在幼儿园,我们就听过这样的故事,故事中的小猴子喜欢“朝四暮三”不爱“朝三暮四”,善于观察的养猴人发现了它们的习性和喜好,才确保了手下的积极员工的优秀,最终使农产品增产创收!人的智慧胜于小猴,但却有限得很。事实上,每个人心中也会都有一笔账,但算的方法不一样——亦如小猴在算数问题上的纠结。诚如很多车民一心在投保折扣问题上“孜孜不倦”,岂不知正中了“养猴人”对车民心理的深析,以至于让群众对它产生误读而为日后车险理赔留下诸多不爽。

  车险市场陷阱重重、猫腻无数。消费者不仅被蒙在鼓里,稍不留神就吃了哑巴亏,更可能遭遇索赔无门,防不胜防 。

  低折扣里面藏猫腻

  “电话车险,打七折,我知道。”记者在上海地区的抽样调查发现,随着这几年电销渠道的盛行,五成以上的车主都愿意 通过电销渠道来投保车险。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拥有电话直销车险牌照的保险公司,其车险报价可在全国统一的“七折令”的基础上,再优惠15%。 这是电话车险相较传统车险优惠幅度更大的主要原因。现在也有很多私家车主已习惯通过电话购买便宜车险。

  然而,低折扣的电话车险,却也暗藏着猫腻。“之所以能给到车主(较其他保险公司)更高的折扣,是因为他们隐瞒了一 些指定条款。”一家财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透露。

  这位工作人员口中的“指定条款”,主要是指:指定驾驶员(一位或两位)、指定行驶区域(市内、省内)。

  吴先生前几天刚通过某保险公司电话投保了一份保单,“我仔细对比了几家财险公司的电话车险保单,选了一家最便宜的 。”然而,拿到保单后,他发现除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之外,保单上有两条他并不熟悉、事先也不知情的条款: 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

  何为“指定驾驶员”,这是指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指定1名或2名驾驶员,并获得相应的费率优惠。“指定行驶区域”是指 车主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从而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根据驾驶员人数、驾龄和行驶区域范围大小,车主可以获得每项5%至10%不等的费率优惠。

  “我在购买保险时,电话客服人员并没有告诉我有指定驾驶员人数和指定行驶区域这两项内容,这样一来,如果我把车子 借给别人,或在指定区域之外发生事故,是不是就可能得不到赔偿了?”吴先生终于明白了,他的车险格外便宜的原因。

  车主只顾着价格便宜,而忽略了其中深埋的陷阱。对于车主来说,这样的约定就相当于限制,会给今后的理赔埋下隐患。

  具体的隐患是:如保单中规定了“指定驾驶员”这一条款,如果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员的信息不真实时,保险公司就有权在核定总赔款的基础上,每次事故少支付10%的赔款。

  为避免被“指定”,就需要车主在电话咨询车险投保情况时,详细问清楚优惠费率的条件和限制,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特 约条款。

  除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这两个特约条款外,保险公司电销人员的一些报价“技巧”。车主也应留心。

  如“先低后高”的报价方式,在目前较为常见。这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先以发短信或打电话的方式,给车主报出一个相 对诱人的价格,当最后进入出单程序后,车主被告知实际价格还要增加几百块,因为最初保险公司在报价时尚未将(保险公司 代缴的)车船税计算在内。

  除此之外,在一些二三线城市,通过保险中介(4S店、汽车修理厂等)渠道投保车险,也会遇到其他如:超额投保、无效投保等陷阱。

  这些保险中介往往利用客户的“认为投保金额越高保障越可靠”的爱车心理,以远高于汽车实际价值的保险金额为客户投保,从而非法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返利,即所谓的“超额投保”;而“无效投保”是指,一些保险公司对个别车型和特殊情况 的车辆做了特殊的规定,如某些保险公司对个别城市的外地车辆不能承保盗抢险等,如投保这些险种,就属于无效投保。

  异地理赔被踢皮球

  事实上,相对“暗藏猫腻”的车险价格和无处不在的条款、理赔“陷阱”,车主感触最深的还是理赔时所遭遇的种种麻烦 。本来发生事故就已万分懊恼,而理赔、定损过程中的际遇更让车主们平添了许多烦恼。

  车主赵先生就曾被车险理赔程序折磨得够呛。“我从报案到定损,整整折腾了一个多星期。”赵先生的车险理赔过程可谓 是一波三折。

  赵先生是上海某知名企业驻湖北地区的负责人。“我的车和保单都是单位操办的,因为车牌是上海的,所以车险也是在上海投保的。但我工作地点是在武汉,所以行驶区域基本都在湖北省内。”

  去年底,赵先生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他随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这是一家总部在上海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报案后该公司武汉分公司两位核赔人员前往现场拍照。随后便告知赵先生,还需要做进一步评估,建议赵先生先把车辆送 到4S店,等到保险公司再派人过来后,便可作远程定损等进一步评估。

  赵先生按照保险公司的建议,将车送到了4S店。但整整十天过去了,赵先生也没有等来保险公司的进一步评估。“期间,我自己以及4S店的工作人员都拨打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询问他们何时前来做进一步评估,他们总是回答说,快了快了。”

  直到赵先生通过一定渠道将此情况投诉到该保险公司总部后,他的车才受到了当地分公司的重视。“我的车整整在4S店里‘躺’了一个多礼拜。”

  “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提出异地出险、全国通赔。但具体涉及异地理赔时,不少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常常存在被踢皮球的现象。”一家财险公司人士直言不讳。

  这是因为,一方面,一些新设立的财险公司,由于机构数量较少、人力不足、内控力量相对较弱,客户在异地出险后报案 难、定损难、修车难,只能回投保地办理索赔手续,既延误了保险公司查勘现场的时间,也延误了客户定损、修理和领取赔款 的时间,给客户带来极大的不便。

  据了解,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受机构网点所限,出险后只能委托当地的保险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而目前绝大多数保险代 理公司的人员素质相对更低、不能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同时存在责任心差、互相推诿、速度慢、态度差的情形。而当地客户 也不能分辨保险公司与代理公司的差别,将怨气都记在了保险公司账上。

  另一方面,即使是全国联网的大型保险公司,实现通赔的也只是责任明确的小额赔案。只要稍有资料不全、责任认定不清或定损有异议,车主就将奔波于多地提供资料、办理理赔。

  时常听到有车主遭遇这样的难堪:如在当地出险后,保险公司当地分支机构称已将查勘定损资料传到省级分公司,待车主 再联系省级分公司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已上报总公司,事后总公司又说已将相关资料转到所属地……搞得车主一头雾水。异地出 险的理赔程序之繁琐,可见一斑。

  对此,保险专家呼吁,保险公司的内部业务流程亟需改进。各家保险公司在设置理赔程序时,由于过多地考虑自身的业务 规范和程序流转方便,而在方便客户、简化手续、缩短理赔周期等方面缺乏充分的考虑,使得客户不能得到快捷高效的服务, 还往往因为繁琐的手续和理赔时间的拖延与保险公司产生矛盾。

  “投保折扣存猫腻,车险理赔几波折”,正如标题所言,保险公司在吸引车险客户和处置理赔时所表现出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前者表现得过于热情,且处处为客户考虑,面面为出险俱到;后者表现得过于冷淡,很多时候别说理赔,就连讨个说法或拿回车辆都可能发展成杳无音讯,石沉大海的地步,简直将踢皮球、拖字诀等十八般武艺演义得淋漓精致,怎叫人不呜呼哀哉:“长此以往,公德何在?”

2013年3月1日

车险费率市场化后的国内车险市场格局即将生变
    从2003年至今,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历经了“先放、后收、再放”的曲折改革。不过,与2003年的条款、费率“双放开”相比,如今的改革思路更趋合理和灵活性。从改革的思路来看,先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一个行业参考条款,再由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各自的综合成本率(赔付率+费用率)确定费率,而符合条件的优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及盈利水平达到规定标准)仍可独立开发条款和费率。 这样的灵活放开意味着,2003年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恶性竞争基本不会在本次改革中出现。一方面,将费率与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挂钩,将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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