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车从3月1日日起将不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成本负担更轻、后顾之忧更少,以挂车免投保交强险为契机,国内甩挂运输将迎来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而这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道路货运组织结构优化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利好:显隐成本双下降
“这个新规定对我们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非常可喜的好消息。”发出这句感慨的,是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国统。虽然从2003年起就开始尝试甩挂运输,但该公司此前在大规模添置挂车方面一直心存顾虑。究其原因,挂车也要投保交强险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显性的经济成本是一方面。据了解,一辆普通挂车一年交强险的投保额约为1344元,一辆集装箱挂车一年交强险的投保额约为1194元。振华目前拥有挂车200多辆,免投保交强险后,计算下来一年可节省20多万元。
成本的下降在宁波港(601018,股吧)铃与物流有限公司也表现得很明显。该公司目前拥有挂车120辆,免投保交强险后,每年可节省15万元左右。“虽然一辆车要交的费用并不多,但企业要大规模购置挂车的话,这就是一笔不小的投入了,所以挂车免投保交强险确实能给企业"减负"。”公司总经理方奕对记者说。
不过,最让企业感到心中踏实的,则是“隐性成本”的下降,也就是新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更为明确。由于甩挂运输需要牵引车和挂车的自由组合,而二者往往分属不同所有者,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不一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引发繁琐的理赔纠纷,企业要在其中付出诸多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往往苦不堪言。
事实上,在实际行驶中发生事故,事故责任多数是由于牵引车的驾驶行为不当造成的。由于挂车自身不具有动力装置,只有在和牵引车组成汽车列车上路行驶时,才构成机动车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当于一个带轮子的集装箱,因此不可能独立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时,挂车已脱离了其所有人的控制范围,实际由牵引车驾驶人控制,因而再要求挂车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显然不合情理。
“此前,由于担心事故责任认定有纠纷,我们从来不敢用别的公司的挂车,也不敢让别的公司用我们的挂车。新规定出台后,这方面的问题应该会逐渐解决了。”赵国统说。显然,新规定让甩挂运输企业少了许多后顾之忧。
此外,新规定明确了牵引车的责任,必然会促使牵引车驾驶人在车辆装备维护、挂车交接、驾驶操作等环节更加注意有关安全事项,因而对道路运输安全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突围:甩挂发展动力更足
投入的费用少了,也不用担心事故责任说不清,不用害怕打起官司无限扯皮,对于甩挂运输企业来说,购置、使用挂车的积极性将得到显著提高。方奕表示,下一步公司准备逐步新增挂车,并与其他企业开展更多的甩挂运输业务合作。
对于国内甩挂运输的长远发展来说,企业的积极性无疑是一种强大推动力。在此之前,甩挂运输作为一种先进的道路货运组织方式,虽然得到了国家和企业的重视,但在现实中发展仍显缓慢,尤其是拖挂比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2011年,我国共有牵引车31.1万辆,挂车36.8万辆,拖挂比仅为1∶1.2。而美国在2009年就已达到1∶3,其他发达国家的拖挂比也基本都在1∶2.5以上。
而在挂车使用过程中,除了责任认定方面的困扰外,交强险还带来了一些其他烦恼。例如,交强险的凭证需随时随车流转,这样,在不同企业互换挂车时就多了一道程序,如果凭证发生丢失则更麻烦。这些都不利于不同企业之间高效率的挂车互换。而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挂车互换,甩挂运输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优势将难以发挥。
挂车数量不足、使用不畅,极大地限制了甩挂运输的发展,使得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网络型甩挂只能存在于理想之中。而挂车免投保交强险,则为靠近这一理想带来了一线曙光。
企业愿意买挂车、放心用挂车、积极互换挂车,带来的将是整个甩挂运输市场的活跃。对于实现规模化的甩挂运输,挂车免投保交强险无疑成为一个重要的“助推器”。
信号:发展环境将逐步趋好
为实现这一百字左右的法规修订,交通运输部已经付出了两年多的努力。
一方面,委托研究院所对其他国家的挂车交强险政策进行系统地梳理与分析,从中汲取经验;另一方面,与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部门多次进行深入的协商,形成具有可行性的修订意见。
一个顺应企业呼声、解决行业难题的举措,其效果并不仅仅停留在现实利益层面。更重要的是,它释放了一种信号:企业所关心的问题、所共同面临的难题,在行业管理部门的努力下,将会一步步得到解决;行业发展环境正在逐步好转。这对于行业增强发展信心将产生长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