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车险索赔攻略:车险没有“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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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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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没有“全险”概念
“我上的是全险,只要出了事,保险公司都给赔。”大多数不了解车险条款的消费者会这样认为。但是,真相却是,清楚并没有真正全险的概念,每份保单都是由多个险种组合而成的,投保时需要根据车况以及车主实际情况作出具体选择,例如涉水险和自燃险,就需要单独选购。”
所谓“全险”,通常指的是车险中的“交强险”和“4大商业主险”,即“第三者责任险(赔别人用的)、车损险(赔自己用的)、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险”。保险公司为使车险费率相对公平、低廉,又在4大主险之下设立了诸多附加险供消费者自由选购。
以车损险为例: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涉水险、自燃险等都属于其附加险种。若不投保附加险,保费会便宜许多,但如遇相应损失时,则不能获得赔付。车主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购,从而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节省保费开支。
保险渠道有讲究
案例回放:陈女士的爱车一辆红色的POLO马上就到续保期了,为了省点保费就开始四处打听哪家保费最便宜。经她了解,同样的险种不同的保险公司差价会达到五六百元之多。而同样的保险公司,团购、4S代理、保险公司直接投保这3种报价之间又会有不少价差,其中团购价最低,而4S代理与保险公司直接投保报价基本一致。陈女士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过4S代理投保,据她介绍选择4S代理还是为了省心。
专家建议:不同渠道之间的价格有差异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提供的服务会有差异。通过4S代理,价格相对高一些,但理赔...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9日
违规车辆出险 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并判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康支公司向违规车辆的车主支付六万多元的赔偿金。 2003年9月1日,河南省太康县的王永志驾驶他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另一辆货车追尾相撞,造成7万余元的损失。后经公安交通 管理机关审查,王永志尚在实习驾驶期间,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认定王永志担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而王永志所驾驶的货车为谢哲亮所有,谢哲亮曾于2002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康支公司为自己的货车投了保,于是谢...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8日
车损险“高保低赔”遭到不少投保人的质疑 日前,车损险“高保低赔”遭到不少投保人质疑:“高保低赔”是否是霸王条款?是否有失公平?
实际上,中国的车损险条款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受车辆价值不断变化特点的影响,车损险始终保持着不定值保险的特征,在2000年才真正在条款中加以明确。不定值保险,即承保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并不约定标的价值,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核定标的价值,并按是否足额投保确定赔偿办法和赔偿金额。因此,车险作为不定值保险直接决定了其投保时,保险金额的确定与赔付时的保险价值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异,而投保时所确定的...
查看全文>> 免责条款多达数页
除此之外,像发动机因进水而损坏的,如果车主没有投保“涉水险”,也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面对厚厚的车险合同,很多车主没有耐心,甚至看都不看,就大笔一挥,在免责条款上签上了名字,等出了事故,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才后悔莫及。实际上,无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还是自燃险、盗抢险,几乎所有的险种都会附带各自的“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条款的内容,少的几条,多的几十条,一份车险合同中,光“免责条款”就多达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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