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险服务比比看

 所属分类:厦门市车险   2013-6-28 11:20:10    加入收藏
近年来,随着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车险理赔也纠纷不断。针对车险理赔中经常出现的种种问题,部分地区开始探索解决之道,厦门就是其中之一。

  囊括所有市场主体

  2003年,厦门市四家财产险公司自愿发起设立厦门市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定损中心是获得民政局批准、隶属于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的非盈利性组织,目前厦门市所有产险公司都自愿加入了该中心。定损中心由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管理,下设定损中心管理办公室,在定损中心工作的各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接受所属公司和定损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双重管理。

  定损中心早期由两个部分构成,分别是2003年11月成立的定损中心和2004年6月成立的拆检中心。2006年,随着要求进驻中心的保险公司不断增多,拆检中心、定损中心合并后搬迁新址。

  2009年6月,定损中心扩建场地4000平方米,依旧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定损需求。2011年7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厦门航空港集团投资兴建的新的定损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新定损中心占地面积13795平方米,拥有340个车位,其中定损及简易拆检车位290个,大事故车辆拆检车位50个,装备26台举升机和智能化全程监控系统。

  定损90%保险事故车辆

  从2005年到2010年,定损中心累计拆检定损车辆61万台次。其中,2010年全年定损车辆10.5万台次,日均拆检定损车辆达313台次。2011年1月至今,定损车辆共计4.3万台次。厦门市区内超过90%的保险事故车辆是通过定损中心进行拆检定损的。

  厦门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险理赔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包括有:一是理赔流程不统一。各公司理赔流程之间存在差异,给客户带来不便。部分公司查勘、定损、核赔等流程处理时效与行业服务承诺脱节。二是理赔标准不一致。各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的理赔材料(单证)的标准内容不统一,定损的标准不统一,经常出现定损标准与客户实际损失相差较大的情况。三是保险理赔与交警定责等环节不衔接。交警到现场定责和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往往无法很好对接,给不法分子扩大损失进行保险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问题的存在,经常引起理赔纠纷,损害行业形象,也影响了保险业的经营秩序。”该负责人说。

  定损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定损中心的工作流程:按照《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厦门市行政区域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1万元,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可适用快速处理。适用自行协商的,事故当事人可直接拨打定损中心的报案电话报案,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并于当天一起驾车到定损中心由交警进行事故确认和责任认定。不适用自行协商的,由交警赴现场快速处理,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前往定损中心定损,无需滞留在道路上等待保险公司查勘。

  交警对事故进行确认后,事故当事人凭经确认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各公司查勘人员在定损中心内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出具定损单证。同时,被保险人可在定损中心内直接向其承保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简化了索赔手续。当事故当事人在定损中心内完成事故确认、拆检定损等流程后,持定损中心人员开具的定损单到维修厂完成车辆维修后,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完成剩余的理赔手续。

  减少理赔争议

  定损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定损中心在提高保险业理赔服务水平、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后可以直接撤离现场,前往定损中心拆检定损,节约了大量时间。同时,定损中心规定,不涉及拆检的车辆的定损工作必须当天完成;需要拆检的车辆占用举升机时间不得超过3天,促进公司加快定损流程,缩短了公司理赔处理时限。“更重要的是,通过允许被保险人或其联系的修理厂参与确定车辆损失,避免了因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与维修厂修理价格差异过大引发矛盾纠纷、理赔金额难以达成一致导致结案时间较长等问题,大大减少了理赔争议。”该人士说。

  “下一步要推行"直赔"服务,部分保险公司直赔点进驻新定损中心,为被保险人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缩短理赔周期,提高理赔效率。”厦门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2013年6月8日

车险投保“亲力亲为”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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