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异地投保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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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1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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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交强险正式运行一周年,社会各界对其盈亏数据“翘首盼望”之际,记者从上海保险市场再获信息:此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共同颁布的关于车船税和交强险共同缴纳,由一张交强险保单共同出具的工作仍未启动。来自上海财税局和上海保监局的消息称,关于两险共缴的具体时间仍在等待最后协调。对于牌照在异地而经常在沪行使的车辆车船税如何缴纳的问题,上海保监局财产险处负责人表示,将在两税共缴工作正式启动后实行自愿原则,即可同在上海或在挂牌地缴纳。
上海保监局财产险处副处长杨颖群表示,保险公司已经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具体的开征时间仍然要等候税务机关的通知,对于异地牌照而经常在上海行使的车辆,上海财产险公司不会主动要求其在本地缴纳车船税和交强险。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车险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车辆都已经贴上了2008交强险的标志,而这些车辆由于上海财税局尚未开征今年的车船税,因此使用的仍然是原来的交强险保单,而目前税务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协调各地区地方税务机关之间的车船税信息体统的共享。
上海保监局财产险处副处长杨颖群表示,保险公司已经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具体的开征时间仍然要等候税务机关的通知,对于异地牌照而经常在上海行使的车辆,上海财产险公司不会主动要求其在本地缴纳车船税和交强险。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车险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车辆都已经贴上了2008交强险的标志,而这些车辆由于上海财税局尚未开征今年的车船税,因此使用的仍然是原来的交强险保单,而目前税务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协调各地区地方税务机关之间的车船税信息体统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