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次日出险 能否索赔

 所属分类:  2013-6-30 13:32:42    加入收藏
 2006年11月15日,江西某县幼儿园将其所有的一辆别克车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并于当日交纳了3939元的保险费。保单中注明的保险期限是2006年11月17日0时起至2007年11月16日24时止。另保单中有特别约定条款:“本保单项下各险别的保险责任至保费到账之日起生效,保险止期不变。”

  2006年11月16日凌晨1时15分许,该被保险车辆发生单方面交通肇事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司机受伤的后果。司机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县幼儿园申请保险索赔时,保险公司以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外为由拒赔。县幼儿园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的规定,对保险期限的开始时间应作出有利于受益人即原告的解释。且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应优先于一般条款,也是对一般条款(保险期限条款)的变更。故保险期限应按特别约定的规定从保费到账之日起即2006年11月15日起开始生效。因而被告应承担保险责任。

  2007年8月7日,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县幼儿园车辆损失费、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7023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2013年6月6日

了解不同的车险渠道 选择适合自己的
     在车险市场越来越透明化的今天,保险公司、车险中介、4S店,各种投保渠道纷纷施展“王婆卖瓜”战术。多个渠道的服务特色相继“争宠”,其实是广大车主的一大福音。但不同投保渠道各有哪些利弊?综合业内人士和各地车主的经验,我们不难发现,除了险种以外,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投保渠道也十分重要。 4S店:为新车主扫盲 对于新购车主来说,4S店一般是首选。4S店承担着新购车主的车险知识扫盲任务,也就是买车的同时,帮助车主上保险、走单子、联系保险公司,解决了新车主对车险一无所知、无所适从的困扰。 缺点就是价...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