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 七成游客处于“无保”状态

 所属分类:  2013-7-2 21:06:17    加入收藏
 旅游意外险定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主要为旅游过程中的意外伤害、医疗、身故以及全残等。很多险种有医疗救援、未成年人运转等附加服务。保险公司根据旅游时间段收费,一款10天期的旅游意外险保费约为10至20元,保额约10万元。

  目前,很多公司还推出了境外旅游意外险,保障比较充分。保险责任除身故及全残外,还包括如境外救援、境外就医、运转回国、急发病门诊、住院补偿、行李保障、个人证件和随身财物保障、旅程取消和缩短保障、劫机和航班延误保障等。当然,费率也较高。一款20天的保费250元左右的保险,保额约为200万。需要提醒的是,普通的旅游保险并不负有境外保障责任。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能断言自己一生不会遇上任何意外呢?人人都想方设法防范意外,但如果意外发生了怎么办?当然要补救,补救的最好方法是事前就做好准备,怎么做?买意外险是其中重要一环,这一点却不是人人都明白的。

        购买旅游意外险,给自己一道平安符

  05年浙西大峡谷景区发生浮桥侧翻事故,88名常州游客落水5人罹难,“旅游意外险”也再次被提上了桌面。然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南京旅游市场中的旅游意外险仍然冷清低迷。此次事故再次向旅客敲响警钟。

  七成游客处于“无保”状态

  据了解,2001年9月1日之后,旅行社就不再为游客代买意外险,买不买保险由客人自己说了算,具体的保额和天数也由游客自己决定,如果游客在出发前购买了意外险,在旅途中发生意外,属于旅行社责任的,游客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即使是属于自身的责任,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金,国内游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至30万元,境外游为30万至50万元。

  新规定推行后,买保的人却寥寥无几。江苏省中旅副总丁庆元介绍道,游客到旅行社参加团队旅游时,旅行社已经为游客购买了一份“旅行社责任险”,这个保险是国家旅游局强制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每位游客购买的。但“旅行社责任险”只限于因旅行社方面的责任导致意外发生时才可获赔。因此,旅行社还有义务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此险种不论事故的责任方是旅行社还是游客自身,只要是在整个旅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游客均可获赔。目前,这两个旅游险种是旅游市场中最常用的两种。

  喜爱旅游的人们,旅游的欢乐伴随着安全风险自不用说,在旅行时防范意外的意识应该最强,千万不要"乐极生悲"。买一份旅行意外险,每天在路途上少花一块钱而已,却相当于给自己戴上了一道平安符。

2013年3月10日

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A.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B.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由于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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