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限额

 所属分类:  2013-7-8 22:01:28    加入收藏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交强险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013年5月28日

车险骗保手法五用假交易发票高保额投保
    手法之五,个别从事车险造假骗赔的团伙,通常用低价购买二手车,而且多为老车型、旧车型、稀少车型和进口车型,再用假交易发票高保额投保,待保险单生效后,制造假事故现场,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大大高于实际购买价的保额赔偿,以骗取高额赔款。曾有一辆进口福特轿车报案称在立交桥下起火,全车损毁。保险人员在对此案查勘调查时接到举报,该车有骗赔嫌疑。保险公司随即会同公安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该车是当事人花了3万多元买的二手车,此次起火按照其投保金额索赔40万元,属于典型的低值高保,同时不排除有人将此车拖到事发地后人为操作造...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