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交强险 各打“五十板”
没买交强险 车祸司机掉得大
两车相撞,担次要责任的小车却要承担起80%的赔偿责任!原来,一切皆因没有购买交强险。
去年1月6日中午,沌口车城大道一辆小客车与轿车相撞,客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4人全受伤。交警认定:客车司机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车司机祝某负次责。法院审理该案,客车一方人员受伤亡、车辆损失共计10.8余元,另查出小车未购买交强险。
法院判决该案称,小轿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为7.3万余元,但因该车未购买交强险,故赔偿由小轿车自行承担,此外,在交强险范围外小轿车还要承担3成责任赔偿1万余元。
法院最终判决小轿车一方需为本次事故赔偿8.3万余元。小轿车一方代理律师孙志军称将提起上诉。
我市99%车子没买交强险
国家强制购买的第一个商业保险——交强险,3个月过渡期即将结束,一个月后就要强制实施了,可是,昨天重庆保监局通报:截止8月18日,我市只有11334台车买了交强险。而市保险行业协会此前估算,包括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在内,我市需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有110余万辆。这意味着,我市还有99%的车子没有购买交强险。
10月起未办交强险罚款翻倍
市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交强险的过渡期9月30日结束,10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严格打表”,上路严格检查。一旦发现有该购买而没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或者没有按规定张贴,或悬挂交强险标识的,一是要扣车,强制其购买交强险,或张贴、悬挂标识。二是罚款,罚款金额是其应购买交强险保费的2倍。比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出租车分别要罚2100元和3600元,50CC以下的摩托车罚240元。
不过,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孙明指出,7月1日前购买,但10月1日后商业三者险还没到期的车子除外,因为法律允许他们可以在商业三者险到期后再购买交强险。据悉,这部分车子大约要占40%左右。
9月末将现集中购买高峰
人保重庆分公司车险部副总经理李晓渝称,交强险集中购买的高峰可能出现在9月下旬,人保已经有所准备。平安、太保、安邦等财产保险公司也表示做好了应对购买高峰的准备。
李晓渝称,应该购买而还没购买交强险的主要是摩托车、三轮车和部分汽车。李介绍,骑摩托车的人以前很少购买商业三者险,而我市上牌照的摩托车大约有50万台(不包括黑车)。同时,除摩托车外,我市此前大约有35%左右的汽车也没购买商业三者险。
10分钟就可买到交强险
对此,市保监局人士告诫:车主最好别存侥幸心理,该买的,一定要在10月1日前购买,并按规定悬挂或张贴交强险标识。否则,被强制罚款划不来。据悉,我市各财产公司都简化了交强险购买程序,只要提供驾照、行驶证、身份证,交钱后10分钟左右就可买到交强险。
未买交强险 各打“五十板”
经查,2010年11月25日早上5时许,潘某骑摩托车载着陈某由北向南行驶,当其行至省道311线时,与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双方受伤、车辆受损。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潘某负次要责任。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久商未果,最终闹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和潘某都没有为自己的摩托车投保交强险,两人应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对方的损失,不足部分按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