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要强制购买交强险
为方便广大摩托车车主就近购买摩托车交强险以及办理摩托车年审业务,在市保险协会的协调下,从今天开 始,扬州人保、太保、平安、大地、中华联合以及国寿财六家产险公司,将按照我市24家财险公司承保份额,分别在扬州市、邗江区、仪征、高邮、宝应、江都车 管所里,设立摩托车交强险代办点,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根据协商,各保险公司将从即日起,不再对外办理摩托车交强险。
今起,摩托车要强制购买交强险了
“今起,摩托车要强制购买交强险了。”昨天,相关部门表示,市保险协会正式公布6个摩托车交强险代办点后,不但有效解决了摩托车交强险长期难以购买保险(年审)的问题,还意味着从今天开始,上路摩托车必须强制购买交强险,否则,将遭到交管部门的重罚。
市保险协会提醒广大摩托车车主:今后,不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摩托车,将被处以重罚外,对已购买摩托车交强险的车主,还必须携带保险标志以备查,否则,同样会遭到处罚。
据了解,为加大对摩托车的常规管理力度,把对摩托车的监控列入到预防重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中来,交管部门将把检查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对于摩托车 违法载客、不戴安全帽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给予严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如仍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交管部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通知其依照规定投 保,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予以罚款;而上路行驶的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摩托车将被扣留,交警还将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 应手续,警告或者予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摩托交强险来说,依据排量的不同共分为三个类别,其中50CC及以下的排量的每年保费为80元,50CC-250CC(含)每年保费为12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每年需投保400元。在事故赔偿方面,同样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确定,有责赔偿上限为12.2万元,无责赔偿上限为1.21万元。
今年年初,为确保国家“摩托车下乡”政策与摩托车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投保人利益,保监会曾下发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除对摩托车强制保险(交强险)承保服务和业务监管方面做出规定外,还探索完善了摩托车交强险费率。
《通知》要求,各地可积极稳妥地探索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摩托车交强险地区费率因子。地区费率因子上下浮动标准暂不得高于摩托车交强险基础费率的30%。与普通私家车一样,记录良好的车主也将在续保时获得一定的费率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