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的四注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汽车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赔偿额度: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专家提醒
交强险理赔四注意
通过以上案例,保险专家提请广大车主注意:
1、异地出险,及时报案。即使在外地出险,拨打报案电话后也可以享受到当地保险公司的快捷理赔服务。
2、一个电话,双重服务。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时,可打电话发出紧急医疗救助申请。保证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3、交强险,有责无责均赔付。发生事故后要询问、查看对方是否投保“交强险”,因为如果对方有交强险,则不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您的损失都可以通过对方的交强险获得一定的补偿。
4、投保同一公司,享受快捷理赔。如果事故双方都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理赔手续将大大简化。而且不难理解您如果选择市场份额大的公司将增加这样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