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出厂就改型”为由罚司机的案例分析

 所属分类:  2013-7-11 8:34:03    加入收藏
 新疆大货司机张先生半挂货车.运翰液体乙二醉(非危险品),使用了一个峨体容器,旅体放在车厢内.用钢索捆扎,所毅映体没有超出车厢宽度和长度。但经常被当地运骨梢青站处罚。处罚理由是改装车辆。处罚依据是交公路发(2006)158号”文件。
      张先生认为,罐体作为容器,就如同包装箱一样,同属运载的货物.液罐与车辆基本结构不是一体.可以整体装卸。运管格查站人员却认为,如果是正常运输,必须回本地公安交苦车管部门将该车申请改为旅车。      张先生回本地公安车管部门咨询,车管所认为.这样装载不违法,车厢里边放置的策体,也属于货物,无须申请改型。只要不超出车朋,且捆扎牢固,就不违法。      张先生说,在新粗,这样运物的情况很多,比如拉运牛奶、油料等.经常要连同容器整体装卸。如果使用专用旅车,用途单一且不经济。如果这样的情节都处罚,这类运翰就无法进行了。
八、以“未出厂就改型”为由罚司机
    1.不检测就罚“改型”
    河北粗先生的车与行驶证备案照片相符。2007年11月,他的司机陈永亮驾车经河北L县,被路上设卡的运管人员拦截,运管人员未检测就断定这辆车搜自增加了弹摘板.要处罚500()元。司机申辩说,车买回两年了,一点也没动过。执法者不听,硬把车扣进一个停车场。
    司机追着找到执法队长。这位队长又提出新的说法,说这辆车搜自增加了拦板。司机赶紧拿出运翰证,让他看行驶证上的备案照片。队长却说,登记证不管用,这种车没出厂时就改型了,他让司机去找厂家说,否则就把合格证拿来看。
    听说车被扣,霍先生急忙给该车经销商打电话询问,请经销商提供证明。经销商说:合格证是登记上牌照的法定证明,由车管所存档,不可能让车主随车带着,并且承诺车是国家发改委公告的产品,否则不能上牌,运管的指认没有根据。

2013年5月11日

多次出险 加扣免赔率
    多次出险   当车主多次出险时,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增加免赔率,通过减扣一定理赔款,督促车主驾车时要注意安全。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车主多次出险,表明他驾 车技术仍有不足,导致车险事故的发生概率高于通常情况,应属于车主过失。保险公司酌情加扣理赔款,等同于抵消他理应承担的多缴保费义务,就好比车主在一年 期间出险理赔次数过多,当他续保时,保险公司会要求他缴付更多保费。  有些车主会忽视连续出险的加扣免赔率,其实这类免赔率有时会大幅 减少车主的应得理赔款。举例而言,如果汽车第二次出险损失额才1000...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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