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核保制度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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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3 14: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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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制度建立的核心工作包括:建立核保工作的组织架构,制定核保人员的资格与管理制度,编制核保手册等。
(一)核保工作的组织架构
核保工作的组织架构是指保险公司内部运行的以核保工作为主要目的的组织体系。根据保险公司的类型不同,核保组织架构的模式也有所不同。全国性的公司需要按照区域设置机构,而中、小公司和全国性公司的区域机构内部则分级设置。
1.机构设置原则
核保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l)控制的原则:通过核保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应当实现对业务质量的有效控制;
(2)统一的原则:通过核保制度建立全公司统一的标准,包括统一的条款、费率和方案,以确保产品服务的统一,避免出现内部竞争和在客户服务标准上出现差异;
(3)高效的原则:指核保制度及其运作应当提高企业的效率,使得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高效运行。
2.机构设置
l)分级设置模式
分级设置模式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基本模式,即在公司核保架构的基本单元内根据内部机构设置的情况、人员配备的情况、开展业务的需要以及业务技术要求等设立数级核保组织。按照人保的模式是在各个省分公司内部设立三级核保组织,即省分公司、地市分公司(营业部)、县支公司(营业部);
2)个案分派模式
该模式根据投保金额、投保类型、投保中请的地理位置或递交投保申请的代理人分派个案,核保师可以专门从事某一类型的个案,有利于提高效率;
3)核保中心模式
该模式符合现代核保管理集中的趋势。核保中心将成为今后保险公司核保的一个重要模式。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集中核保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必要的技术保证。核保中心的运作模式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设立一个核保中心,通过网络技术,对所辖的业务实行远程核保。在核保中心的模式下,所有经营机构均可以得到核保中心的技术支持,同时,这些机构的业务也受到核保中心的管理。所以,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就在于,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技术和优势的共享,另一方面可以对各机构的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二)核保人员的资格与管理
核保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行核保人资格制度。
1.核保人员的资格管理
与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类似。如要求资格考试、“评聘分离”和建立工作档案等,并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
2.核保人员的等级和权限
在对核保人员的管理中普遍采用等级制。一级核保人主要负责审核特殊风险业务,包括高价值车辆的核保、特殊车型业务的核保、车队业务的核保、投保人特别要求业务的核保,以及下级核保人员无力核保的业务。一级核保人职责的另一个内容是及时地解决其管辖范围内出现的有关核保技术方面的问题,如果自己无法解决应及时向上级核保部门反映。
二级核保人员主要负责审核非标准业务,包括不属于三级核保人业务范围的非标准业务,即在核保手册中没有明确指示核保条件的业务,主要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承保条件方面的问题,如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免赔额等有特殊要求的业务。
三级核保人主要负责对常规业务的核保,即按照核保手册的有关规定对投保单的各个要素进行形式上的审核,亦称投保单核保。
(三)核保手册
核保手册,即核保指南是将公司对于机动车辆保险核保工作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涉及的条款、费率以及相关的规定,核保工作中的程序和权限规定,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其处理的方法,用书面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核保手册是实现核保工作目标的重要手段,而核保手册是通过建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来实现核保工作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