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提高不等于涨价

 所属分类:  2013-7-20 9:31:24    加入收藏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赔偿也有上限,都是国家规定的,跟在哪个保险公司投保没有关系。车主有责行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无责,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首份盈亏报告终于面世了。中国保监会11月30日向社会公布了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的专题财务报告,并初步决定将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同时,保监会拟于下周召开听证会对限额提高情况下的交强险基础费率进行调整。

  首年账面亏损39亿元

  根据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出具的交强险首年财务汇总报告,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交强险业务共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38%,保费收入合计507亿元。

  交强险首年赔款支出合计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合计141亿元,投资收益合计14亿元。前述数据显示,按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首年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

  账面亏损“事出有因”

  “账面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不能递延,需在当期摊销。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则盈利6亿至8亿元。”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认为,在交强险制度实施的第一年,各家保险公司一次性成本投入较大。从第二年度起,保单取得成本因素影响降低。同时,根据对2007年以来交强险经营情况的评估表明,随着交强险业务的平稳运行,其经营成本已呈现逐渐下降趋势,今年1月至10月交强险实现了9.3亿元账面利润。

  费率调整形成初步方案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不增加投保人负担的前提下,提高交强险的保障程度。目前,保监会已初拟按照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一倍至12万元的标准,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了交强险基础费率调整的初步方案。

  据11月30日公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交给保监会的初步方案,在12万元责任限额下,交强险基础费率按车型不同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其中,广受关注的普通家庭用车的交强险保费拟由现行1050元下调至950元,降幅9.5%。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涉及基础费率下调的车型将有16种,下调幅度从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袁力表示,保监会拟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结果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进行调整,并在下周向社会公布听证公报。

  新闻释疑

  责任限额提高不等于涨价

  保监会拟将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6万元提高1倍至12万元。责任限额提高,并不等于交强险要涨价。交强险价格怎么调整还将通过下周的听证会程序来确定。

  所谓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最高赔偿金额。根据初定方案,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1倍的情况下各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只按10%计算。保监会测算,如果交强险死亡伤残责任限额确定为11万元,则93%的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可以在限额内得到解决。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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