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发生后 停止使用等待定损

 所属分类:  2013-7-20 21:31:57    加入收藏
 基本案情:

  某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员李某为了完成保险任务,于2002年4月问即将保险到期的车辆险的投保人张某是否继续投保,张某回答继续投保,李某在投保人张某没有保费的情况下,通知该公司管理保单业务员刘某,给焦某出具一份2002年4月27日的保单(保险期限为2002年4月28日零时起至2003年4月27日24止),刘某根据李某的告之情况,在没有收到投保人张某的保费情况下,就给张某出具了一份在财产保险系统微机管理网络登记编号的保单,由于保单必须先交保费才能出具,所以该网络在出具保单的同时,必须在网络出具一份与保单生效日期相同的收据,刘某由于受该微机管理网络程序的限制,在出具保单的同时,也出具了一份与保单日期相同的收据。由于投保人张某在保单出具后并没有交保费,所以刘某始终没有将保单及保费收据交给投保人张某,在保单生效日期内,2002年9月3日中午,投保人张某的卡车出险,到该保险公司报案,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同公安局交警队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2002年9月3日下午,投保人张某的妻子到该保险公司交纳了保费6489、20元,刘某在收到该保费后,当时就将该保单交给了焦某的妻子,但没有给焦某的妻子出具任何收据,日后,张某凭该保单到该财产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款时,该财产保险公司以张某在事故发生后交纳的保费为由,拒绝赔款。

  对于此案,该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投保人焦某的车险款,形成了三种意见:

  一、不应当赔偿。因为该保险单是违规出具的,应当无效,因此,该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无效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该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投保人张某的车险款。

  二、不应当赔偿。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补交保费,违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1999]51号《机动车保险条款解释》第14条的规定,发生事故后补交保险费的,保险人不负责任。

  三、应当赔偿。因为该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出了现场,在投保人交了保费后,该保险公司又向投保人出具了保单。表明该保单是生效的保单,所以,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投保人张某的车险款。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因为,该保单是在投保人没交保费的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就已经出具,表明该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欠交保费,保单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凭据,所以,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有效,有效的保险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投保人张某的车险款。第一种意见错误在,混同了个人错误行为与职务错误行为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张某与刘某的错误行为是职务错误行为,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第二种意见错误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1999]51号《机动车保险条款解释》是一种行业规定,而不是法律、法规,当行业规定同法律、法规抵触时无效。

  何为“不计免赔”?

  事件:现在开车的新手越来越多了,为了尽量避免损失,很多人在给车辆买保险的时候都尽可能买全,包括一种叫做“不计免赔”的附加险。可是等到真的出了事故,人们发现自己还得掏腰包。一会儿是“不计免赔”,一会儿又是“绝对免赔”,这条款好像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专家提醒:其实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搞清楚,一个是绝对免赔额,一个是免赔率。现在国内的车辆保险条款当中,比较通行的是绝对免赔额1000元,免赔率10%,两者比较以高者为准。也就是说,在这两个范围内的损失,投保人需要自己负担。“不计免赔”准确的叫法是“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简单地说成“不计免赔”是不全面的。比如一辆车出了事故,造成的损失是2万元,按照10%的免赔率,车主需要自己负担2000元,如果买了这种险,他自己负担的部分就不按免赔率来计算,而只要负担1000元的绝对免赔额就可以了。这一方面是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更重要的也是要增加车主的责任感,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等待定损

  事件:梁先生在驾车上班途中撞到了马路中间的花基上,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就将车开离了主干道以恢复交通。事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后,发现梁先生的车辆底盘受损,而由于梁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发动机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只负责底盘受损等损失。

  专家提醒:车险条款规定,当汽车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修理就继续使用汽车,致使汽车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通常在汽车发生碰撞后,车主急于驾车赶往修理厂,未能顾及汽车性能已经由于碰撞而受损,容易导致汽车二次出险,这时保险公司只负责理赔汽车前次出险的事故损失,后一次事故损失是基于车主未能执行汽车安全行驶的义务而引起的,依据车险条款,保险公司因而不作理赔。

  因此遇到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或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拖车,或者在车辆能推动的情况下,先把车推到路边,等待保险公司查勘现场。有些保户认为只要车辆有碰撞,不管有没有现场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车辆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而不能离开现场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车辆离开现场使得保险公司无法查勘现场情况,会在理赔上造成一定的困难。

2013年6月13日

车辆理赔要注意次数
    我怎么就上了车险黑名单? 李先生驾龄两年,今年5月车险到期,去年只有一次出险记录,而且赔付不过千元。“保险公司说续保保费要上浮20%,可是我没弄明白,为何要涨价呢?”李先生致电本报《第1金融街》,想弄明白新《保险法》时代缘何会上浮保费,续保费率到底如何计算。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案例] 去年只赔付一次,为何上浮保费 说起续保的事情,着实让李先生郁闷。2008年5月买车,购买全年车险。“第一年新手上路理赔共3次。不过赔付才1000多元。”李先生回忆,车险到期后,他因个人原因在第二年投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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