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车险理赔案例
毁容获保险预付
当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将92000元理赔款(8000元预付赔款已付)送到申某手中的时候,申某的妻子和孩子情不自禁地留下了眼泪。
申某是银川市一位普通的出租车司机,凭着每天辛苦的跑车养活一家人。今年1月10日凌晨,不幸降临到他的身上。一乘车男子抢劫后用硫酸泼向申某面部,并连捅数刀。申某和家人被这突发的事件搞得手足无措,谁也没有想起曾在新华投保的事。在申某的家人四处为其求医治病时,新华保险公司代理人看到了报纸的呼吁,并及时告知公司申某为公司客户。按照正常的理赔程序申某应在治疗期结束后予以赔付,但因客户的特殊性,宁夏分公司在客户并未报案的情况下,向总公司提出了预付赔款的申请,得到总公司的批准。1月18日,负责核保核赔工作的经理前往北京同仁医院送去8000元预付赔款和4000元的员工自愿捐款,申某及家人被这意外的赔款惊呆了。8000元虽然不多,但对于面部重度毁容,双眼失明,急需治疗费用治疗的申某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申某治疗结束返回银川后,于7月17日向宁夏分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经核定,申某属一级伤残。公司作出给予赔付10万元理赔款的结论。经历了此事,申某的妻子告诉记者,她要用她的亲身事例告诉人们保险的重要意义和功用,尤其新华保险的预付赔款制度能够为人们在危难时期雪中送炭。
理赔人员送赔款
出省旅游突遇横祸 预付保险金及时救助
8月28日由湖南湘潭出发至延安的旅行团在陕西境内发生特大车祸,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为受伤客户提供了保额80%的款项作为理赔预付金。
事故发生时旅游巴士上共有31名乘客,其中26名为湘潭某集团公司员工,他们是由湘潭市某旅行社组织出游的。出游前,旅行社为每位游客在新华保险湘潭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费7元、保额10万元的旅游综合保障意外险。
事故发生后不到24小时,由新华人寿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率领的4人理赔应急小组也抵达现场。在伤者就医的洛川县人民医院,湖南新华的理赔人员为客户逐一献上了鲜花和水果,办理了理赔的相关事宜,并当场给受伤的19名客户预付了80%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总额达数万元,解了伤员的燃眉之急。
2005年9月7日上午,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十天,新华人寿湖南分公司在长沙举行了“湘潭旅行团‘洛川事故’现场理赔会”,为四名遇难者的受益人现场给付了4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重大理赔案例:
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309名遇难者中有79人参加保险,其中75人在中国人寿投保。中国人寿及时给付保险金280.7万元。
2000年6月22日,四川省合江县榕山镇“榕建一号”客轮翻沉,造成62人死亡、69人下落不明。中国人寿及时给付保险金52.4万元。
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发生了特大火灾坍塌事件,20名消防官兵英勇牺牲。虽然该省57000余名公安干警都投保了意外险,但保额仅4万元。
2005年6月11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突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导致镇中心小学107名学生遇难,其中103人在中国人寿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时给付保险金106万元,并组织捐款100万元。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在建的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坍塌,64人罹难,23人受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给付保险金400万元。
2008年初,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了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灾区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中国人寿各级公司急灾民之所急,迅速投入了理赔工作。全系统累计受理相关案件8669起,赔付1742.9万元。
2008年2月28日、29日,江西丰城电力职工江玉新、南城电力职工黄快生不幸意外殉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为两位烈士家属各给付20万元。
2008年2月4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将保险金送到在冰雪灾害中因公殉职的交警孔晓岩家中。 2008年3月7日,哈尔滨市利鑫达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遭遇火灾。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及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客户预付赔款,为客户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经济损失提供了极大帮助。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一场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一次地震。中国人寿给付3.78亿元,累计捐款6000万元;助养孤儿624名。图为地震后的北川县城。
2008年5月14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来到受灾严重的绵竹县富新二小视察受灾情况。
2008年5月16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在重庆儿童医院看望地震中受伤的小学生。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人寿从全系统抽调了数百名理赔和销售精英,深入重灾区各公司,协助开展理赔和灾后恢复工作。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迅速为参加抗震救灾的解放军官兵、医护人员等12类抢险救灾人员提供了每人保额为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力地支援了抗震救灾工作。
中国人寿累计为参加“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伤亡官兵给付保险金674万元,其中,为“5.31”遇难机组烈士给付210万元。
2008年6月16日,特大暴雨袭击深圳,洪水涌进厂房、居民区,造成重大损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奔赴一线查看定损。
2008年9月24日,云南省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财产遭遇“黑格比”台风袭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响应客户报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理赔,最大限度减小企业的损失,理赔工作得到客户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