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 酒后驾车找人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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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0 23: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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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机动车辆保险诈骗案件呈数量增多、案值增大、手法多样化等趋势,保险公司正常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为此,保险公司通过本报曝光四类常见骗保手段,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伪造事故 制造交通现场骗保
◎手法一
驾驶员与人合谋,伪造车辆的碰撞痕迹或故意碰撞已损坏的部位,编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赔偿。
2006年3月,沈某因其购买的江铃牌二手吉普车经常维修,且需付按揭贷款,欲转让却无人购买,遂起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他将意图告诉朋友卢某和潘某。当年10月7日晚,沈某将吉普车停放在一公路外沿处,拆下该车左后轮并用螺丝刀戳破轮胎。随后,卢某驾车搭载着潘某,将吉普车从公路上撞到山沟下。“计划”完成后,潘某向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谎称自己驾车与一辆车交会时,受对方刺眼灯光影响,将停放路边的车撞下公路,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在此后的事故调查中,他们3人均按事先预谋,对保险公司隐瞒事实真相,作虚假陈述。当得知保险公司对事故原因产生怀疑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后,慑于法律威严,才先后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偷梁换柱 酒后驾车找人顶替
◎手法二
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的当事人,让其他人员冒名顶替,以规避保险条款中相对应的责任免除。
2008年2月,我市某保险公司接到一驾驶员报案,称在途经瑞安市湖岭镇鹿木村一段山路与其他车辆会车时,由于操作不慎冲出路基翻下山,致使车辆严重受损。
保险公司查勘员随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复勘,并对事故现场一一进行拍照,之后又赶往修理厂,检查受损车辆情况时,发现气囊上残留血渍,但驾驶员谢某却毫发未损,这里面疑点多多。在公安部门介入下,谢某不得不交待顶替他人酒后驾车骗保的事实。
2012年7月21日
新山东轿车车船税标准意在推广节能减排 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山东轿车车船税标准已经开始执行,2007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按照2012新山东省车船税标准,除了对小排量和新能源车辆实行减免外,还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是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是拖拉机;三是捕捞、养殖渔船;四是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是警用车船;六是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是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查看全文>>